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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二九一人民法庭1986~2000年业务指导隶属红兴隆农垦法院,组织、人事、财务隶属农场。
  1976年7月成立二九一农场人民法庭,业务由集贤县人民法院领导。
  1983年8月更名为红兴隆农垦法院二九一人民法庭,业务由红兴隆农垦法院领导。
  1986~1991年法庭编制5人。
  1992~1997年法庭编制6人。法庭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书记员、法警各1人。1993年法庭列为行政副处级单位,1996年 6月至1997年12月庭长退居二线,副庭长主持法庭工作。
  1998年6月法庭参加农场机关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人员编制减至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