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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普法教育

第二节 普法教育



                    第二节 普法教育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一五”、“二五”、“三五”普法规划要求,农场于1986年开始,在全场范围内对公民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通过普法教育,有针对性普及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使全场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法学理论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增强了广大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自觉性,增强了广大公民守法和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主动性。
  一、“一五”普法
  “一五”普法从1986到1990年。主要内容是“十法一例”,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继承法、教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总场机关干部的普法由机关党委主管,宣传部、司法办、法庭、工会、团委等有关部门协助组织。各级干部的学习以自学为主,每门课作一至二次辅导报告。总场组织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报告团。总场机关各科室下属小单位的工人、家属由机关各党支部负责组织,户主在哪个单位,其家属、待业青年就由哪个单位组织学习。没有单位的个体工商户、长期在场部地区居住的外地人员由街道办组织学习。分场机关干部及所在地工人、家属的学习按总场机关的办法组织实施。场直单位,各农业生产队干部、工人、家属,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普法采取考试的形式来检验学习成果。考试合格,发结业证,不及格限期补考。“一五”普法经农场自验,分局、总局验收认定为合格单位。
  二、“二五”普法
  “二五”普法从1991年到1995年,主要内容是“八法、二决定、三条例”。即宪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国徽法、残疾人保障法、婚姻法;关于禁毒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消防条例、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条例。还有与各部门、各行业同工作、学习、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二五”普法的方法是坚持面授为主的原则,采取不同形式上好课。各级领导干部采取脱产集中的方法组织学习,由普法办组织宣讲团讲课。总学时不少于 120小时。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采取定期上课和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举办脱产和半脱产学习班,集中进行法制教育。各生产队家属、街道居民利用空余和冬闲时间集中学习,由单位领导和街道办组织学习。职业高中、中学、小学按教委统一安排,上好法制课。场广播电视结合“二五”普法,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节目。农场“二五”普法受教育面达 98%以上,是普法教育最好的一次,被总局验收评为先进单位。
  三、“三五”普法教育
  “三五”普法从1996年到2000年。主要内容是宪法、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公司法、经济合同法、劳动法、教育法。学习的方法是抓各类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举办普法员学习班,举办法律讲座,重点是党委中心理论组学法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做好“三五”普法宣传。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法律项目服务、法律公证业务等活动。这次普法受教育面达98%以上,经分局、总局验收为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