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小康队建设
第三节 小康队建设
第三节 小康队建设
1994年,农场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开始实施小康队建设,并制定了《二九一农场小康队建设规划》,提出了小康队建设目标、小康队的标准、建设小康队的措施,成立小康队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小康队建设的具体目标:1994年建成小康队13个,1995年建成小康队11个,1996年建成小康队8个,1997年建成小康队5个。
1995年,农场党委为加快小康队建设的进程,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康队建设意见》的通知,提出了解决小康队建设的重点、难点 (即人均收入为重点,建自来水、住房面积、高中普及率、三室两场建设为难点)的具体措施。
经过 5年的努力,截止1999年底,全场37个农业生产队已有36个被总局或分局命名为小康队。
1995年,十三队、十七队被总局党委命名为小康队;1996年,三队、十四队、十五队、十九队、新兴农牧公司被分局命名为小康队;1997年,二队、八队、九队、二十队、二十一队、二十二队、二十六队、二十七队、三十队、三十二队、四十一队被分局党委命名为小康队;1998年,四队、六队、十队、十一队、三十四队、三十五队、四十队、原种场被分局党委命名为小康队;1999年,五队、七队、十八队、二十四队、二十九队、三十七队、二十三队、原种场被分局党委命名为小康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