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造林和绿化 1956-1962年,全场造林面积达5679亩;l983-l969年农场造林达9,218亩;l970-1978年造林达9,167亩。
经1979年森林普查,山地造林面积为7,995亩,已成林面积1,860亩。主要分布在南横林和北沟作业区,如水库、六分场、养鸡队,种畜站,农场三不管附近公路两侧的落叶松,松树。其中落叶松平均高l0米以上,胸径均12厘米以上,己能间伐利用。
未成林面积6165亩,主要分布在南横林和北沟作业区,因没有进行管理或管理粗放,加之l978年严重旱灾,造成成活率较低,平均仅27%左右。全场灾害死亡面积8402亩。
1979年,国家颁布《森林法》,农场林业开始走上正规。
1979年,农场造林5211亩;l980年造林9204亩; l981年造林20,870亩;l982年9822亩;l983年6177亩;l984年12,229亩。
1980年,农场建设六个中心果园,即一、二、四、五、六、良种站。当年面积达l600亩,全场年产果20万斤。
1981年,由于连受干旱和药害的袭击,农场人造林死亡面积达8402亩。
1982年,农场95个居民点,基本实现四旁绿化。
当年,果园转向发展黑豆果,引种2000亩。
到1984年,农场造林总面积85,323亩。其中农防林61830亩,四旁绿化6650亩,经济林3550亩(未包括黑豆果),用材林l337亩。义务植树30,363亩,现有育苗面积500亩,年产苗木320万株。其松树苗100万株。
历年造林一览表
亩、万株
索伦林场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 元
北沟林场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 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