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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交通管理

第六节 交通管理



  农场从1959年起正式成立交通科,初步实行计划运输,单车核算,油、材料定额。并对全场的交通工作逐步加强了管理:
  1、运输管理麦收、秋收,上交粮由交通科统一安排,零星运输由有车单位自己安排。建立单车核算制度,年初按车辆好坏下达运输计划或经济指标,年终考核。油、材料消耗实行定额管理。
  2、车辆管理建立出车凭派车单制度。一年进行两次对车辆技术状态检验,不合格者不能继续行驶。为了保证技术状态完好,平时随时进行路检路查。车辆按时进行修理,严格执行各级保养制度。
  3、驾驶员管理凡驾驶汽车的驾驶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能驾驶汽车。驾驶员每年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方可继续驾车,不合格不准驾车。对一年中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授予安全先进工作者称号。对严重违章肇事,给予行政、纪律或吊销执照处分。
  4、安全管理严格贯彻交通法规,结合农场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有车单位每月一天安全活动日,停车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并检查一月来遇到的险情,同时整顿车况。常年坚持路检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