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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制

第二十章 经济责任制

经济责任制



  农场自1979年起正式恢复基本工资加奖励制度,按农业企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了试行办法,以农场文件形式发至连队试行。通过一年试行,经济效益有所增加,劳动生产率和职工个人收入也有所提高。
  1980年农场制定了奖励办法实施方案,对各行业的奖励办法以及提奖比例进行了系统调整。方案确定,对农牧连队实行完成计划奖,同时实行超计划利润按比例分成奖。即超过计划三万元以内的按5:1:4分成;三万元至六万元按6:1;3分成;6万元至10万元按7:1:2分成;10万元以上按8:l:1分成。大头上交农场,按分累计奖。同时实行阶段作业超额奖,按农牧连队在编人数,人均年予提25元至30元。从年终奖金总额中扣回。
  对工业、副业,交通、基建等单位实行完成计划奖,超计划利润按行业比例分成。即运输、造纸、制酒、印刷按8:1:1分成;米面、油、食品加工、皮革、轻化按 7:1:2分成;砖瓦、水泥,石灰。修造厂(所)和其它按6:1:3分成,基建、水利按5:l:4分成。大头上交农场,单位留成l0%.同时对米面油酒,制材行业还实行了超出品率提成奖。
  全场各行各业均实行油材料节约奖。
  各级机关及其它行业,随着农场各业经营好坏,按人均奖金额,提取一定数额奖金。
  1980年农业生产获得丰收,工农业产量、产值创历史最佳水平。当年发放职工奖金514.8万元,比上年增发25.3万元。职工人均收入8613元,比上年增加收入l37.9元。
  1981年麦收季节连续降雨62天,尽管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努为,付出很大的劳动代价。但由于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全场经营亏损2,316.5万元,工付业亏损243万元。但农场年初规定对畜牧和有利润单位,仍从年终奖金支出奖金66万元。
  1981年10月25日,农场党委总结了经验教训,进一步落实生产责任制,从机关抽调32人由场长张太和带队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回场后,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行业生产责任制《草案》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修改后,制定出《1982年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将原来的固定工资制,改为部分工资实行浮动。即以月工资37元为杠,超过37元部份保留,按原基本工资办法发放。37元及其以下部分浮动,其中每人每月扣7.4元,为产量工资。年终与奖金合并联产或按分分配,剩余每人每月29.6元为作业工资。生产工人每月按工分或出勤分配,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按出勤分配。
  《实施办法》规定;凡实现收支平衡(做亏损计划的单位不增亏),产量工资都应予返还。
  农牧生产队实行超利润奖,超额利润部分按l0% 留成,按5:3:2的比例累进提取奖金。即超利润5万元以下提40%.5~l0万元提30%.超10万元以上提20%.完成利润计划不提奖。提取得奖金总额不得超过本队经营利润的20%.对专业人员实行盈亏大包干,工资予借制。
  对畜牧业实行优待的奖励政策,即见利分成,经营利润4,000元以下,2:8分成,4,000~6,000元,3:7分成,6,O00~8,000元,4:6分成,8,000以上,5:5分成,计划亏损的单位,减亏部分按20%提奖。
  场办工业实行承包产量(产值)、产品品种、产品质量、销售利润四项指标。完成四项指标,超额利润按行业三级分成。即;修造厂上交5,留成1,个人4.造纸,清选机,木材加工,粮油加工厂6:l:3分成。变电所个人分配部分5%上交。建材厂,减亏部分提奖l0% 不提留成,盈利部分按5:1:4分成。煤矿,按销售原煤,计划内每吨提奖0.8元,超计划部分每吨提奖1.6元,完不成计划从应提奖金中扣除。
  各分场工付业生产,计划盈利单位按6:1:3分成,计划亏损减亏部分按l0% 提奖。
  各级机关随单位经营成果好坏,确定年终返还产量工资,并按单位人均奖金额兑现当年奖金。
  对文教,卫生等单位也随着农场经营情况确定奖金比例和数额。
  其它各项奖金未作调整,仍按原规定实行。
  通过一年实践,发现在执行中仍存在分配上的大锅饭现象,但比固定工资“铁饭碗”还是进了一步。
  1982年获得平年经营成果,当年盈利l,139.3万元,人均利润192元,职工年工资收入人均736.1元,当年发放奖金319.2万元。
  1983年农场对经济责任制又做了部分修订,将浮动工资改为32元为杠。其中15% 为产量工资,85% 作业工资。奖金的分成恢复了1980年的比例,并规定了除大包干及“两户”承包人员外的人均奖金限额。即:农林牧业生产队300元。工矿,交通,副业生产单位250元。商业及非生产单位200元。实行固定工资制的单位(文教、卫生)75元,成果突出(经农场批准)不超过100元。
  农场又对农牧生产提出了第二种经济责任制办法。即:基数利润奖加超产利润奖。基数利润奖提l0% ,超计划利润不再提取利润奖,改提超产奖。具体办法是:在完成粮豆播种计划,综合亩成本不超过35元的前提下计提。亩产基数不小于:小麦260斤,大豆200斤,玉米400斤。每超产l斤提奖额为:小麦0.03元,大豆0.04元,玉米0.045元,(玉米必须达到三等粮,20%以内的水份,低于标准)。实行基数利润加超产奖的单位,奖金不受300元限制。
  对农牧生产队干部实行“浮动工资,职务工资加奖赔”责任制,分别联系本单位经营成果计奖赔。
  农场各级机关实行“四联”考核,以分计奖。奖金以得奖单位人均奖金(不包括大包干)计提。
  工交,基建,付业,电力等单位,以计划利润部分10%提奖,超额利润部分按40% 提奖。
  从1983年起建立奖励基金制度,从当年奖金总额中提留5%~10% 作为奖励基金。
  实行基数利润奖加超产奖的单位有:二分场二队、六队,四分场九队,七分场七、八队。其它农牧生产队仍实行利润分成奖。
  1983年,农场进行企业整顿,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整顿劳动组织,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按定编定员组织生产。当年实行浮动工资,包干上交,超收留成,的单位有粮豆生产承包组114个,林牧付渔各业承包组1,978个。承包专业户93户,自营专业户28户,承包专业工196人。全场共分离出劳力4,538人,占职工总数的l6.3%.分离出的劳力,用于多种经营2,808人,占61.9%.用于农田、房屋等基本建设的1,166人,占25.7% ,集体和个体经营213人,占4.7%. 组织培训142人,占3.1%. 使劳动组织结构趋于合理化,农场经济责任制向前迈了一大步。1983年工农总产值为10,066.4万元,职工人均创产值4,545元,比上年增加895元。当年盈利2,231.8万元,人均利润1,007元,比上年人均增加利润815元。职工人均收入850.1元,比上年增收114.6元。全场发放奖金总额550.1万元。
  1984年,农场对各行业的经营承包责任制进行了个别调整,农业生产队仍执行1983年的财务包干办法。生产队内部粮豆生产实行产量工资制,其它行业大包干,按农场1984年生产队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办法执行。但大包干生产队,必须是全面办家庭农场的生产队,其它生产队均实行产量工资制。同时制定了试办家庭农场几个问题的试行办法。
  年初试办家庭农场的单位有:二分场四队、九队、十队,四分场七队、九队,五分场八队、十队,六分场四队、六队、十队、十一队,七分场七队、八队,共13个生产队。后因组织不当或措施不力,年终时只剩18户家庭农场。其中年终获纯收入万元以上有五户。经农场评委会决定,授于张成斌、许洪刚、燕明信、吴悦春、王来斌家庭农场为l984年勤劳致富万元户称号,各奖给一台l4时彩色电视机。
  1984年8月,农场决定把兴办家庭农场做为改革的突破口,制定了《关于全面兴办家庭农场的实施方案》。并从农场、分场两级机关抽调了l60人,组成兴办家庭农场工作队,由场长、书记分别担任队长和政委,经过集训后,于11月26日分赴全场74个家庭农场服务站开展工作。到1985年2月10日止,全场共兴办了不同类型家庭农场5,211个。
  全场农牧连队76个,农业户7,209个,农业人口26,914人,应承包劳力14,275人。耕地l01.65万亩。
  办起家庭农、牧、渔场5,211个参加承包农户6,571户,参加承包劳力l2,184人,专业承包劳力1,369人。合计承包劳力l3,553A,占应承包劳力的94.9%.模式:承包型5,187个,开发型24个。
  经营内容:种植业有4,914个,占94.3%.养殖业166个,占3.2%. 林场l07个,占2%.渔场24个,占0.5%. 劳力组合:独户农场有劳力4,842人,占92.9% ,联户农场364个,占7%. 雇工型1个,机耕队承包4个。
  经营规模:不足100亩的场4,061个,占82.6%.其中不足30亩的场623个,占12.7%.l01至1,000亩的场585个,占11.9%.500亩以下的540个,占11%.l,001至2,000亩的247个,占5%.201亩以上的21个。
  一类家庭农场382个,占7.3%,有劳力3,544人,占承包劳力的26.7% ,场均劳力9.46人,承包耕地56. 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5. 6%,劳均面积l56亩。
  二类型家庭农场4,528个,占86.9% ,有劳力8,019人,占承包劳力的58.7%.承包土地32.8万亩,占32.5%,劳均面积41亩。
  三类型家庭农场(包括林牧渔场)297个,占5.7%有劳力552人,占承包劳力的4.7%,承包耕地14.8万亩,劳均耕地25.7亩。
  各种专业户1,369人,占劳力l0% ,承包耕地20,535亩,占耕地2%,劳均耕地l5亩。
  庭院地按户均2亩,共14,418亩,占耕地1.4%机动地共53,340亩,占耕地5%农机具转让情况:链轨拖拉机424台,转让388台。
  轮式拖拉机165台,转让l39台。
  自动康拜因185台,转让l28台。
  汽车l2台,转让8台。
  牵引康拜因237台,转让228台。
  小轮55台,转让39台。
  合计l,078台,转让930台,占86.3%,予收回转让款按合同计算为l,250万元。
  工业企业全面实行放开经营(即经济大包干)自负盈亏的经济责任制。
    1984年勤劳致富万元户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