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金融 1、农场金融事业的发展
农场金融机构,是随着农场的建立而建立的。l956年6月,宝清县银行在八五○二部农场场部,曙光镇设立了储蓄所。1958年农场生产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及大批复转官兵到来,银行业务工作量相应增加。宝清县人民银行将农场储蓄所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宝清县八五二农场办事处。以后机构名称经多次变动,直到l980年,改为中国农业银行宝清县支行南横林子办事处。
金融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及负责人变更表
属下有九个营业所和一个储蓄所。
即;完北营业所、新华营业所、黎明营业所、军垦营业所、北仓营业所、沃野营业所、五一营业所、跃进山营业所、红旗储蓄所、蛤蟆通储蓄所。
2、现金收支:
部份年份现金收支投放统计表 万元
3、信贷
历年银行信贷款统计表 万元
部份年份各种贷款年末余额砒较表 万元
4、人民储蓄:
建场初期,农场金融机构就开展储蓄业务活动。个人储蓄存款数额比较稳定并逐年上升。到1984年5月底。全场储蓄存款余额已利2444,4万元,比l970年同期243万元增长近10倍。全场职工人均存款700余元。
储蓄余额升降情况统计表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