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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场初建时武装力量

第四章 武装

第一节 农场初建时武装力量



  农场成立时,属于部队师一级建制。铁道兵各师来的转业官兵分别组成一个分场,相当部队团的建制。由于部队是集体转业,从原部还带来了武器,除总场部配有一个警卫连外,各大队分场也备有武装。
  1956年8月5日,农场领导又给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农垦局写报告,反映这里人烟稀少。有猛兽出没,驻地分散,又靠近山林,为了“自卫”要求各中队配备步枪60支,给大队干部配备手枪18支,场部通讯班冲锋枪十支,各科室干部手枪十支。
  农场的转业官兵是一支,一手拿枪,一手拿锄的“屯垦戌边”部队,具有一定的作战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