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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面积

第一篇 概述

第一章 自然概况

第二节 土地面积


  
  从1956年八五九农场建场以来,疆域与土地面积几经变动,现有土地面积是1985年初报省土地划界所划定的范围,全场总面积为740.9平方公里(1,111,419.8亩)。其中森林面积为(包括人工林面积)119,147.1亩,约占全场总面积的10.7%,草原面积为215,347.7亩,约占全场总面积的19.3%;荒山面积为20,000亩。约占全场总面积的1.8%,牧地40,000亩,约占全场总面积的3.6%;常年积水和低湿及苇地约90,000亩,约占全场总面积的5%,园地及其它用地为185,696.3亩,约占全场总面积的16.7%,基本建设用地为21,200亩(饶河镇内有土地261.2亩),约占全场总面积1.9%;水域面积为110,000.1亩,约占全场总面积的10%;已垦耕地为307,564亩,占全场总面积的28%。
  农场现有耕地,是从1957年以后开始垦殖,主要是以机械垦荒,现将场内耕地列表如下:
         1985年全场实有耕地一览表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