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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电力应用及分布

第三节 电力应用及分布


  
  农场年耗电总量约200万度,并以每年10%递增,电力分布情况如下:
  工副业:包括农机修造、粮油加工、建材、木材加工等业,年耗电量占总用电量的40%。
  农业:包括清粮、精选、仓储、制肥、饲料加工和其它农事作业,年用电量占总耗电量的30%。
  公共事业、照明:包括供水、暖气、医用电器、家用电器和灯具等,年用电量占总耗电量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