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电力管理
第五节 电力管理
随着农场生产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农场电力事业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形成体系,人员业务分工、技术管理渐趋正规,规章制度相继建立并逐步完善。
一、管理系统
农场由副场长(工程师)主管电力工作。
农场设电业科,是管理电力的职能部门(设科长一人),技术员2人、电工(架线)班12人、会计、出纳、保管等,负责全场电业系统人员、设备及用电的管理。
各用电户设专职电工,在农场电业科的统一指导下搞好本单位的供电工作。
二、队伍管理
1、农场电业部门协同场劳资科对电工进行任免;
2、电业科对各单位电工进行业务指导、技术考核、注册并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
3、各单位电工定期向农场电业科汇总报表,反映供电情况。
三、设备管理
1、对电力设备实行统一校验,分散管理,各用电单位配备变压器、跌落开关等,由农场电业科统一校验,定期检查,由各用电单位电工具体管理;2、场部地区供电设施由农场电业部门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四、电费管理
按照水电部有关用电营业管理细则规定,电费收缴办法是:饶河电业局以每度电价0.18元转售给饶河农场,另按主变容量增收基本电费3.5元/千伏安,按使用电量多少增收线损变损电费,按力率大小增收力率电费。几年来,农场每年上交饶河县电业局电费40万元左右。
农场电业科对各用电户实行有偿服务,其办法是:以每度电价为0.19元向农场各用户转供,其基本电费仍按3.5元/千伏安回收,其线、变损、力率电费仍按《细则》规定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