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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粮食管理

第二节 粮食管理


   
  建场30年来,农场对粮食一直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上交、统一调拨、统一供应的”五统”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了粮食的三留和上交,保证了出口任务的完成,保证了生产的发展。
  随着农场耕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和单产的逐年提高,粮豆总产也逐年增加。1964年饶河农场成立初期,耕地面积仅为44575亩,到1985年发展到286036亩,增加了6.4倍,1964年粮豆产量只有2915吨,到1985年粮豆总产达到29951.5吨,是建场初期的10倍多。
  一、粮食管理队伍
  农场有一名副场长负责抓粮食工作,粮食科是农场粮食工作的职能部门。到1985年,粮食科有工作人员7名。
  到1985年止,全场共有26个农业生产队,队队都有晒场,各队晒场设有主任副主任(队干部兼职),生产队配齐了粮食保管员和化验员。1985年全场共有粮食保化人员41名(其中粮食科粮食检验员3名)。为了加强粮食检验工作,农场还在粮油加工厂设立了中心化验室,农场自上而下基本形成了粮食管理专业队伍。为了提高保化人员的业务素质,从七十年代初开始,农场每年对保化人员进行业务、政策培训,从而保证了粮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上交粮食管理
  农场除三留外,其余的粮食全部上交给国家。交粮时候农场成立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场的粮食上交工作,并以粮食科为主,计财、工交等部门配合,成立交粮办公室,负责上交计划安排、组织运输、包装资财的调拨和粮库联系接粮事宜。
  七十年代后期以来),农场加强了上交粮的检验工作,重视了经济效益和粮食质量,上交粮重视了提质增收,合理搭配。上交国库的商品粮,送交前进行扫净车箱,缝好袋口,准确检斤,逐车化验,填好运粮四联单,按粮食管理制度规定的手续进行传递。
  三、交粮渠道
  饶河农场交粮渠道有四个方向:西通地区交小佳河粮库,饶河地区交饶河粮库,每年5月到10月还可以从西通码头江运到佳木斯港,每年还有2000~3000吨自运粮交东方红粮库。
  1984年以来,为了搞活经济,国家与农场签定了粮食定购合同,农场在完成定购任务后允许多渠道出售,搞一部份议价销售,以活跃市场,增加农场的收入。
  四、粮食供应管理
  1968年以前,各生产队的粮油供应工作由农场下设的粮油供应部管理,每月下队售粮油一次,这样集中管理,业务量大,工种定量掌握不准,不易管好。组建兵团后(1969年)由各生产队(含工副业等单位)司务长每月到场部办理购粮油手续一次。各单位,住户粮油由司务长代售。1977年恢复农场后,生产队设兼职售粮员,每月到粮食科办购粮手续一次,供应各单位住户粮油,场直地区3000多人口的粮油供应直接到场部粮油供应部购买。
             历年三留、上交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