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统计
第十七章 计划、财务
第一节 计划、统计
一、计划管理
建场初期,1957年至1963年,分场不设专职计划部门和计划人员,在计划管理方式上实行总场统一计划。凡计划指标均由总场统一下达,分场负责贯彻与实施,根据计划执行情况,由分场编制生产、建设计划完成情况月报,向总场提供核算资料,生产队只搞定额核算。
1964年成立饶河农场以后,在计划财务科设专职计划员、统计员各一人,负责全场的计划和统计的管理工作。
计划管理内容包括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或阶段计划)、月报计划和短期作业计划。
(一)长期计划管理
长期计划是农场在若干年内(如5年、10年)进行生产建设的纲领性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农场的经营方针和任务;各项生产建设发展的规模、指标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和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等。
(二)年度计划管理
年度计划管理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控制指标和本场长期计划的要求,由各职能部门结合年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计划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生产计划、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计划、劳动工资计划、物资采购供应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等。由计财科负责综合平衡,然后上报和下达,并负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拟定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设备购置及主要建筑材料的分配方案,办理有关经济计划事项,处理计划业务工作,指导生产队实行定额管理。生产队对经济活动全面负责,并承担经营盈亏的核算。
农场和基层单位,在6~7月份收集当年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拟定出下年计划的初步建议,经认真讨论后,农场于9~10月份正式提出下年度的生产、建设计划建议,呈报总局。对总局下达的控制指标和计划会议初步定案的指标,由农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综合平衡后订出本场计划草案,呈交农场党委审批。之后,通过会议,将计划指标草案下达到生产队进行民主讨论,经有关人员到会再次修订,场党委审核批准后,通过计划会议下达执行。同时,将下达的正式生产、建设计划呈送总局一份备案。
农场年度计划正式下达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和变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它重大原因,必须修改计划时,首先由基层单位提出修改建议,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农场党委审查同意,并报上级批准后方可调整修改。
根据1966年3月27日东北农垦总局发布的《关于改进计划管理的通知》精神:
(1)在国家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的前提下,农场对生产建设计划,实行分级管理,年度计划呈报总局审批。基本建设计划投资分类之间,各类工程之间,农场可因事制宜进行调整,变动后,呈报总局备案。生产队必建项目,报农场审批,不得搞计划外建设。(2)改进计划程序。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编制,改为“一上一下”,生产队在6~7月上报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指标。翌年2~3月份农场举行计划会议,将各项计划指标一次落实到生产队。农场汇总上报总局。(3)加强计划检查。农场对各生产队之阶段计划全面检查、监督、指导计划实施情况及资金利用、经济效益等。每半年向上级作生产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实行计划管理。
1969至1976年,原农场的管理体制撤销。建立“兵团”体制。起初,计划工作由参谋股、生产股负责,每年11月向师计划建设科报计划草案。翌年3~4月份,师下达指令性计划,经团综合平衡后,召开连干部会议,下发团生产计划文件,布署生产任务。
1970年,团建计划建设股,负责经常性的计划业务工作,但是,计划分工被废弃,计划建设股大包大揽,编制长期规划和各项生产建设计划只是计划部门的事,其它部门无权过问。因而,年度计划常常落空,计划常随首长个人的意志而转移,致使计划失控,造成“三力”(人力、物力、财力)与计划任务互相矛盾。尤其是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需要就是计划,造成资金十分困难。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场经济体制改变了,发展为多层次结构(全民、集体、个人)。根据党中央的“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农场生产建设计划根据管局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结合本场实际,计划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场长办公会议审查,提出争取指标,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再经党委批准。由场长负责计划的全面组织实施。
基层单位的生产计划,由农场进行综合平衡。各项计划均实行专业承包,联产(利)计酬生产责任制,签订经济合同,做到任务明确、责、权、利清楚。
建场29年来,由于体制的改变,农场计划管理工作几经波折,并逐渐恢复和建立一些较为合理的规章制度,对农场的生产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季度(阶段)计划管理
季度(阶段)计划,和短期作业计划是保证年度计划全面完成的重要措施,是根据年度计划的要求,具集安排各个阶段的技术措施、作业任务、作业顺序和作业进度等,合理地组织、调度人力、物力、财力,使各个部份的工作和作业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计划规定的时间、进度和顺序进行,以保证计划的实现。
1、季度(阶段)按农时分为:春播、夏锄、麦收、秋收四个阶段。
阶段作业计划由生产队编制,经职工讨论后报农场,作为农场“三力”平衡和经济活动分析的依据,其编制内容:
(1)农业生产任务计划;
(2)生产措施计划;
(3)机械作业计划;
(4)人力、畜力作业计划;
(5)生产费用计划。
生产队报送阶段计划的时间为:
春播计划:3月5日至10日;
夏锄计划:5月15日至20日;
麦收计划:7月15日至20日;
秋收计划:9月15日至20日。
2、小段作业计划:
小段作业计划以阶段计划为依据,是阶段计划的落实和补充。亦是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依据,可及时揭露矛盾,解决问题。时间一般为5至10天,最多不超过半个月,由生产队主管干部负责安排。其内容是:
(1)生产作业计划;
(2)劳动平衡与使用计划;
(3)地号技术措施计划;
(4)人力、机械、畜力作业计划。
小段作业计划制订后,经有关人员讨论修订后,生产队自行掌握,不需上报农场批准。
阶段计划和小段作业计划,在1968年以前,农场不但抓的很紧,而且要求也很严,自从“文化大革命”和组建兵团后,这项工作大大削弱了,直到现在仍未引起足够重视。
二、统计工作
统计工作是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其任务是: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反映农场各业生产,建设以及分配流通、消费和积累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制定有关经济政策和编制生产建设计划和长远规划提供依据。
1957年至1963年,原八五九农场所属的畜牧分场和二分场核算组织有专职统计员,负责原始记录的整理,为会计核算提供资料,并报总场。生产队设统计员,负责本单位的工资和有关资金的领发,向分场报送原始记录。
1964年成立饶河农场后,随着财务体制和管理机构的调整,统计工作有所加强,生产队不但设专职统计员,而且在班组设兼职记录员,负责各种作业任务完成情况和人员考勤等原始记录的填写工作,经过统计员整理后,为会计核算提供数据。
1969年组建兵团后,由于核算工作被忽视,统计工作也相应削弱了;原始记录残缺不全无人过问,统计人员调动频繁,统计队伍的素质远不如以前了。
1977年恢复农场以后,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到1979年,国家对农场实行财务包干,农场对生产队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后,统计工作才被日趋重视,对各级领导指挥生产、制定政策、考核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对各业生产成本核算,都提供了可靠依据,尤其是近几年所编制的统计分析资料,对发展经济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82年经农场考核评定11人被授予统计员技术职称。到1985年全场专职统计人员43人,兼职统计员16人。
1983年和1985年各有3名统计员考入辽宁财经学院在垦区举办的统计函授班学习。
从1983年开始,开展了“统计工作标准化”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农场统计工作虽然比过去有所加强,统计质量有所提高,但由于统计队伍不稳定,新手太多,业务不熟练,因而导致有的单位原始记录填写不详,时有时无,直接影响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