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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财务

第二节 财务


   
  一 、概况
  1957年至1963年(原八五九农场畜牧场和二分场)只设核算组(计财)组。在此期间,因生产规模不定,管理体制变动频繁厂各项生产财务管理制度无系统章法可循。生产队不设会计、出纳员,只设统计员负责领发工资,向分场报送统计原始记录及有关资金的代领代发,实行报帐制;油、材料等生产费用,由材料员负责以领代销,生产队不搞核算,分场也不设全套会计帐簿,只设现金出纳帐,其它经济业务都是采用以表代帐进行登记整理。1961年11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国财办(习)字187号通知》,颁布了《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程草案》之后,农场加强了财务工作,分场增设一名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不再兼任出纳工作,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会计帐簿和报表制度,纠正了“以表代帐,无帐会计”的做法。生产队设核算员,仍实行报帐制,由于核算员业务不熟练,从事劳动的时间也多,致使核算工作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1964年成立饶河农场后,设计财、劳资科。加强了计划财务部门的工作。实行农场、生产队两级管理、两级核算。加强了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
  1965年,农场为了进一步促进生产的发展,扭转年年亏损的局面,认真贯彻了1964年国务院财政部和农垦部关于试行“定收定支,以收抵支”的预算管理办法,同时建立和健全了以生产责任制为基础、以经济核算为中心、以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管理、物资管理、技术管理为内容的各种规章制度。这是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从此,结束了过去普遍存在的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的现象,开始走上了一条在巩固中求发展的健康道路,扭转了连续八年亏损的局面(1957年至1963年八五九农场累计亏损2091.6万元)。
  饶河农场成立后,1965~1968年连续四年累计经营盈利136.6万元(包括连队留成44.3万元,奖金21.3万元)上交利润81万元;上交税金29.6万元;上交折旧44.9万元;三项合计国家回收155.5万元,占四年国家投金和增拔流动资金205.6万元的75.6%。职工称这段时间是农场的“黄金时代”。
  1968年10月,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大部分有实际工作经验的财务人员被强行解职靠边站,押送“五七”干校劳动改造,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全部被砸烂废弃。在“三年不算财,钱也不会跑到外国去”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取消了报帐、报审制度;取消了收、付、转帐凭证;不搞成本核算,实行全场收支一本大帐,无法进行经济效益分析。财务部门的主要工作是所谓为连队服务,为连队送工资每月要占去半个月的时间,财务管理处于混乱状态。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生产无计划,管理无制度,劳动无要求,消耗无定额,成本无核算。”又出现农场创建初期供给制的管理状态,“有了就花,没了就要,赔了不知道”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从1969年至1971年,九年累计经营亏损507万元,在这九年中,除1975年上交利润6万元外,其它九年一分钱利润也未上交,国家回收的税金九年共56.5万元。折旧共159.1万元,上交利润、税金折旧,三项相加共221.6万元,只占九年投资,增拨流动资金和弥补亏损2384.3万元的9.3%。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提高经济效益被提到重要日程上来。1978年7月和1979年5月,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两次印发了《农垦企业财务制度汇编》,使财务管理、经济核算等制度得到恢复和进一步完善。
  1979年2月23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农垦总局关于《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暂行规定》,从1979年起到1985年,国家对农垦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亏损不补,有利润不交(留作自己发展生产),资金不足可以贷款的财务包干办法。农场对生产队实行定额上交超利分成的包干办法。年初农场下达利润指标,年终超额完成部分按四、二、四比例分成,即40%上交,20%留成,40%作奖金,连队实行定额记分、联产计酬的分配方法。这是改革企业管理、办好农场的一项重大措施。农场建立了经济责任制,调动和发挥了农场和生产队两级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了经济核算,改善了经营管理,激发了职工的劳动热情,从此,使农场经济的发展迈出了健康的一步。
  从1979年到1985年,实行财务包干七年中,有六年盈利,经营盈利共1757.2万元(包括奖金496.3万元,连队留成76.5万元);一年(1981年)亏损634.8万元(包括奖金11.6万元,连队留成2.7万元),亏盈相抵尚盈利1124.4万元(包括奖金507.9万元,连队留成79.2万元)。在财务包干期间本来国家规定有利不交,亏损不补,可是总局规定我场每年定额上交47万元。1981年遭受卅年来特大洪涝灾害,亏损634.8万元,也要上交47万元;七年共上交利润263.2万元;上交税金247.8万元;上交折旧34.7万元;上交能源资金118.2万元。四项合计回收663.9万元,占七年投资和增拨流动资金461万元的144%。
  1985年是全面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的头一年,因缺乏经验和自然灾害的影响,有942户亏损挂帐计164.5万元。
  二、财会队伍
  1957年,分场核算组3人(会计2人,统计1人,出纳由成本会计兼任)。
  1961年,分场核算组5人(会计3人,统计1人,出纳1人)。
  1961年,八五九农场在饶河举办会计训练班一百多人,学习一个月后,分配到生产队任核算员。
  1964年成立饶河农场,设计财科(科长1人,会计5人,出纳1人,计划1人,统计1人,劳资1人)基层会计13人。
  1968年10月计财科只留4人(科长1人,会计1人,出纳1人,劳资1人),下放6人。
  1969年,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廿二团,供应股设5人(正副股长各1人,会计2人,出纳1人)。
  同年8月,从城市知识青年中选拔出20余人担任连队会计工作。
  1970年7月在西通举办会计学习班,培养提高会计业务水平,参加学习30余人。
  1975年开始大批知识青年返城,造成会计人员严重缺额。
  1976年,从场直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拔50人(女49人,男1人),举办会计训练班一个月。
  1979年,从复员战士中选拔20人,举办会计学习班一个月。
  1983年,从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招考96人,择优录取15人(男11人,女4人)举办会计学习班一年。
  1985年又从场直中学应届毕业生中选拔11人,举办会计学习班一个月后到基层实习。
  1984年和1985年开展了“会计工作标准化评比”活动,有奖有罚。
  1985年进行了“会计法”,“会计工作规划”的考试与考核,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到1985年为止,农场计财科设8人(正副科长各1人,会计3人,统计2人,出纳1人)。基层会计57人,出纳53人,全场共有财会人员119人,其中有技术职称的38人(其中:会计师2人,助理会计师1人,会计员35人)。
  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农场进行生产建设的最重要的物资基础。到1985年全场固定资产原值已达3000万元左右。
  建场初期到1978年,国家规定价值在200元以上,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列为固定资产管理。1979年规定价值在500元以上,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列为国家固定资产管理。农场根据上级规定,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进行分类管理核算,农场和基层单位都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帐或卡片,年末进行清点登记、核对,是否帐物相符。场内调动固定资产,必须经计财部门办理调转手续;农机具调配由农机部门,计财部门和场主管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其它固定资产由计财部门平衡调配。
  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必须经技术部门进行技术签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已报废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部分一次补提完。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失,未提完折旧部分经总(管)局审查同意后,可冲减固定资产。经批准封存、停用的固定资产,可不提折旧。
  1977年以前,固定资产折旧,变价收入全部上交国家。固定资产重置和建设,由国家拨给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农机具及其它设备购置、开荒造田、植树造林、房屋及建筑物、水利、交通等)。
  到1977年止,饶河农场累计上交折旧239万元,国家拨给基建投资1359.8万元,其中用于农业建设691.3万元。
  1978年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规定80%留给农场,用于固定资产的改造和更新,20%上交总局集中使用,变价收入全部留给农场,纳入更新改造基金管理。
  1980年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规定100%留给农场,用于固定资产的改造和更新。
  1978年至1985年应提折旧842.3万元,除上交总局49.5万元,自留792.8万元,而用于基建投资为1746.2万元。
  农场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出,现下列情况:
  (1)1967年,购入牵引收割机一台,价值1.5万元,已付款入帐,货到佳木斯车站后,无人过问,后被二九—农场运走,四年后才找回来。
  (2)1979年,从广州购入一台600马力发电机,价值12万元,运到东方红车站后,才发现该机质量不好,尚缺不少部件,同时因体积过大过重,无法运回农场,停放在车站露天下面,日晒雨淋,几年后才派人到东方红车站进行拆卸运回,可是已无法安装而报废。
  (3)1980年,兴建粮油加工厂到1983年建成,共投资19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36.3万元,生产用房133.7万元,年折旧7.5万元,建成后日产面粉70吨,豆油2.5吨,根据农场供应人口计算,一年所需粮油,只要生产两个月就足够了,其余的10个月只好停产,设备、厂房、人力得不到充分利用,每年增加粮油倒挂补贴5万元。
  (4)1984年新建七队引进美国机械25台件,投资174.6万元,到1985年又引进24台件,投资100.3万元,两年共投资274.9万元(1986年利息将达到2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21.4万元(1985年引进的设备尚未计算折旧),两项合计42.8万元,而七队两年生产总值才33.5万元,仅固定资产折旧和贷款利息就占生产总值的127.3%,致使两年亏损达47.2万元。
  (5)建场以来,农机具提前报废的现象比较普遍,由于使用不当,强行作业,修理保养不及时,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致使农机具不到大修期限就要进行大修,不到耐用年限就报废了,增加了修理费,提高了折旧费,加大了产品成本。
  (6)1975年以前建造的房屋,质量普遍不好,主要是基础太浅,一冻一化就裂缝,有的房屋只使用几年就倒塌;没有倒的,年年都要花大力气维修,每年维修费高达几十万元。附:固定资产情况表
  四、流动资金管理
  流动资金是农场进行生产经营,保证完成生产计划最基本的物资条件。
  1957年至1963年,分场期间,农场按计划任务核给一定的定额流动资金,由分场掌握使用。
  1964年,成立饶河农场后,流动资金的使用,由农场每年编制生产财务计划,按国家规定的流动资金核定定额计算储备资金、生产资金、产品资金,核定的流动资金定额与上年末实有数比较,不足部分经上级批准后,分期拨给农场,农场通过会计核算对财产,资金加强管理和监督使用。
  农场对基层单位不核给流动资金,实行“现金报帐制”,核给—定的库存限额,超限额部分,要及时上交,生产队对场外不办理结算业务,无产品处理权和物资采购权。不许在银行开户。对物资部门实行计划采购,分期、限额拨款,核定储备定额和采购资金,允许在银行立户,对外结算。物资部门建立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制度。做到采购有计划、储备有定额、发料有限额、领发有手续、保管有专责。生产队仓库坚持交旧领新、修旧利废制度。在特殊情况下,允许生产队在30元以内自行采购,但必须经农场物资部门批准,防止资金外流。
           历年年来固定资产情况表
                              单位:千元



  注:1985年转让给家庭农场的固定资产净值617.6万元。
  
  生产队生产的粮豆,进行检质、过量,在留足种子、口粮、饲料、工副业原料后,由农场统一组织销售、统一结算,生产队处理农副产品和畜产品(不包括上交、出口部分)的销售款要及时上交农场,不准坐收坐支。
  严格控制食堂占款和职工贷款,实行按就餐人员核给一定的伙食周转金;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职工借款,规定借款50元以上者,必须经农场批准;外出预借差旅费,规定按路程远近和时间长短预借差旅费,要求一次一清。
  1969年以来,由于生产规模逐年扩大,增拨流动资金有限,基本建设投资不足,所以一直处于资金紧张状态,尤其是1979年至1985年,实行财务包干以后,七年基建支出2255.4万元,国拨才634.3万元,超支1621.1万元,加之1981年亏损634.8万元,两项合计2255.9万元,用完了六年的包干留成1176.8万元,同时花光了历年累计结余的专用资金1028.6万元,其中包干结余基金赤字328.1万元,一年的贷款利息高达47万元。1985年因搞计划外基本建设,被罚款4.8万元,上述情况是造成农场资金紧张的一个主要原因。
  造成资金紧张的第二个原因是:主要生产资料大幅度提价,如化肥每吨由510元提到710元,提价18.6%,其它物资均提价30%以上,因而农业亩成本由1964年的20元提高到1985年的40元,由于物价上涨,全场总成本就要增加400万元左右。
  造成资金紧张的第三个原因是:库存储备大。为了保证生产所需,化肥、农药、燃油料等大宗主要生产资料,每年必须在8、9月份利用水运购入,才能保证第二年的春播生产,可是,储备资金就要增加310万元左右,1985年末储备资金高达800万元,平均每亩地占用28元,其中三材(零件、材料、低值易耗晶)库存164.7万元,平均每亩5.88元,超过储备定额17.6左右。
  造成资金紧张的第四个原因是:全面兴办家庭农场以后,农场垫付的生产费用和生活费用,因亏损挂帐,无力偿还,达164万元。同时由于允许各单位在银行开户以后,财权不集中,资金分散,无法控制。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单位担保个人贷款达38.5万元。有的人无力偿还,有的人远走他乡,银行就扣农场的存款,共扣农场35.5万元。
  造成流动资金紧张的根本原因还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特别是农业生产上的粮豆单产一直在200斤上下徘徊,亩成本增大,亩收不增,资金就越来越紧张。
  五、专用基金管理
  1957年至1963年,分场不设专用基金帐。
  1964年成立饶河农场后,根据上级规定,农场设以下专用基金科目:
  (1)更新改造基金: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主要用于固定资产购置,更新、技术革新所需设备和土建工程、固定资产调拨运费支出等。
    更新改造基金使用时,必须编制年度计划,报上级批准后执行。
  (2)职工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10%提取,主要用途是:
  医药卫生:1964至1984年,技工资总额6%提取,由卫生队(医院)掌握使用,用于职工公费医疗,职工亲属半费医疗,门诊所需费用及全场医务人员工资,计划生育、防疫、医疗器械购置、维修等费用。
  职工困难补助:按工资总额2%提取,主要用于职工困难救济。
  集体福利设施:按工资总额1%提取,主要用于集体食堂厨具补助(就餐人员每人每年补助一元);集体宿舍购买炕席、水缸,扫把等费用,托儿所差额补贴等。
  劳动保险费:按工资总额1%提取,主要用于职工和家庭的丧葬补助,抚恤费,半年以上的工伤、病假工资等;此项费用从1982年开始改为营业外支出。
  (3)大修理基金:指拖拉机,收割机按规定标准计提的大修理费用。此项基金1964年提过,中间有18年未提,到1983年以后又开始计提。
  (4)包干结余基金:指超包干上交利润结余部分,主要用于以丰补欠,扩大再生产等,使用时要报上级批准。  
  (5)企业奖励基金,指从超计划利润中提取,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劳动竞赛的奖品等。
  (6)税收留成:按农业税附加5%留成,用于道路、桥梁维修补助,文教,卫生,政法,科研等经费不足。
  (7)青年安置费:按接收城市知识青年人数由国家下拨的安置费,用于建筑青年住房,开荒,小型农田建设和生活用具等。
  六、货币资金管理
  1957年至l960年,生产队无会计,出纳员,现金由统计员兼管,不记帐,定期到分场报帐。1961年至1963年,生产队设核算员兼管现金工作。仍实行报帐制,在此期间,制度不严,手续不全。
  1964年,成立饶河农场后,出纳工作由统计员兼任,规定结算业务,核算员与出纳不得相互兼任,更不准既管钱又管帐。1969年后生产队配专职出纳员,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规定现金收、付凭证必须合法(收据由农场统一编号,用完一本发一本,出售农副产品和畜产品,使用统一的小票),手续必须完备,会计办理结算手续,出纳办理收、付款项,收入要及时记帐,支出要经会计审核,不许用白条子顶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库存现金不许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准坐收坐支,不许私设小金库。采购人员外出携带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金额,因公外出预借差旅费,按规定预付,回场后三日内报帐结算,多退少补,一次一清。不许占用公款。职工借款,生产队无权批准,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款,必须经场长批准。
  1982年,对基层单位的现金管理情况,由银行和财政部门联合进行了一次大检查,之后规定各单位现金管理必须做到"五无’(无超库存;无坐支现金;无套取套换现金;无租借帐户;无小金库)。
  1985年7月,农场又组织了一次财务大检查,检查结果,在现金管理方面,发现有些单位的收据(发货票)管理比较混乱后,农场立即重新印制发货票,由税务分局统一管理,将过去下发的各种五花八门的收据、发货票一律收缴,停止使用。
  七、成本管理
  国家规定,成本核算的任务是:定期反映、考核各项成本指标的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成本的结构及其升降的原因,考核各项生产技术措施的经济效果,找差距,挖潜力,不断降低成本,增加积累,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做出贡献。
  1957年至1961年,各生产队仅向分场报送统计原始记录,生产所用的油、材料实行报帐制,不搞成本核算。
  1961年以后,生产队设核算员,才开始进行成本和利润的会计核算,但由于业务水平低,加之从事劳动多,致使成本核算工作流于形式。
  1964年,成立饶河农场以后,贯彻了“定收定支,以收抵支”的预算管理办法,农场对生产队实行了“三定一奖”(定产量、定工资总额、定收入,超额完成计划奖),成本核算工作才引起重视,并起到了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生产收入的积极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被废弛,实行全场收支一本帐,不讲成本核算。
  1979年1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农垦总局关于《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后,总局颁发了《农垦企业财务制度汇编》强调要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加强定额管理,完善原始记录,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农垦总局1978年10月6日颁发的《国营农场成本核算规程》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严禁乱摊乱挤成本。
  从此,农场成本核算工作才得以恢复,在贯彻财务大包干的几年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985年,农场全面兴办家庭农场后,虽然家庭农场十分注意节约成本,场、队两级的成本核算工作难以适应,一是由农业技术员兼统计,各种原始记录全被废弃;二是家庭农场所发生的生产费用,有自筹的,有农场垫付的(属于农场垫付的,生产队会计只记家庭农场“承包往来”帐,属于自筹的就无法掌握了)。
  附:历年综合亩成本情况表。
  八、专项拨款管理
  1979年实行财务包干后,增加了“专项拨款”科目。专项拨款包括:小型农田水利支出、简易建筑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科研经费等。国家对农场实行定额补贴,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专款专用,不许用于其它开支或基本建设。
  (1)小型农田水利支出:由农场编报计划,经上级批准后拨款。主要用于场内小型蓄水、灌溉、排涝、防洪,打井和大面积平地改土所需的材料费、机械作业费和小型设备购置费。此项费用从1978年开始到1985年,共支出536.2万元,上级拨款422.5万元,超支113.7万元,由农场自筹。
             历年综合亩成本情况表
                              金额:元



  (2)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包括中、小学校经费补贴、政法经费、民政经费、边防民兵经费,安置老残干部工资。从1964年到1985年上述,费用共支出541.6万元;从1982年开始国家才进行补贴,四年仅补贴137.5万元,其余404.1万元,全由农场负担。
  中、小学经费支出,每年每个学生只补贴100元,实际(不包括校舍等房屋折旧)平均每年每个学生支出200元左右,超过计划经费的一倍以上。
  除上述社会负担外,从1964年到1985年,农场还负担粮油倒挂共546.5万元,总计农场社会负担为95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