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商、物价管理
第三节 工商、物价管理
一、市场管理
1983年以前农场农贸市场萧条,集市贸易无中心,只有个别人员出售一些自产农副产品。
1984年农场借资建了一座市场棚,投入资金3,800元。参加贸易人数和成交额有所增加,市场也开始活跃起来,但由于市场棚所设的位置不当,利用率较低,集市贸易成交额为6000元。
1985年农场市场贸易日益活跃。工商部门对市场商品质量、价格及衡器的检查较为频繁,农场为了促进集市贸易的发展,于4月28日至30日举办了3天集市贸易会,全场各生产队均来参加,上市人数2,000人次,上市品种3,000余种(包括农、畜、副、渔业产品),成交额为15,000多元。1985年成交额达80,000元,核收市场管理费30.70元。
二、执照管理
1975年至1979年无营业执照登记制度。
1980年至1983年对本场现有企业、个体商贩进行了登记,共发放营业执照26户(全民10户,集体1户,个体15户)。
1984年办理营业执照62户(个体58户,全民3户,集体1户),年末实有(个体73户,全民13户,集体2户)88户。
1985年办理营业执照共40户(个体37户,全民2户,集体1户),年末实有个体81户,全民15户,集体3户。
1985年,由于从事个体手工业,商业人员,因进货有困难,原料不足等原因,退照29户。
三、物价管理
1983年以前的物价管理工作一直由计财科代管。
1984年农场正式成立了工商物价科,其物价管理工作正式纳入正轨。
1984年,农场工商管理部门对工商企业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物价检查,查出违犯价格政策事件11起,除没收非法收入外,并给予批评教育。
1985年的物价检查中,发现各种违犯价格政策的现象5起,共没收非法收入8,545.80元,并对自行定价的单位给予了批评。通过查处,农场的物价得到了稳定,农场工、商企业按章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