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乡政府
第四章 政权机构
第一节 乡政府
一、概述
铁道兵八五○九部队进入荒原建立八五九农场,隶属中央农垦部铁道兵农垦局领导。未开发前无居民,所以没有政权机构。1958年当地县政府与八五九农场合并,县政府改为饶河区政府,为总场附设机构;各分场设乡、为分场附设机构。一分场设富饶乡政府,二分场设西通乡政府。1962年场社分开,恢复饶河县建制,各分场乡政权继续存在,直接隶属县领导。1967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乡政府自行消失。
二、富饶乡和西通乡
富饶乡政府设在今饶河县镇内,下辖一队、二队、三队、畜牲队(今四队)和一修所等五个单位。乡政府设乡长(李文斌)1人;秘书(赵洪久)1人;公安特派员(薛银山)1人。
西通乡设于西通,下辖原三队(现十队)、四队(现六队)。五队(现八队)、七队(现原种场)、十一队(现五队)、基建队和多种经营队共七个单位。乡政府设乡长(王绮芳)1人;秘书(袁颜斌)1人;并设派出所1个,所长陈立太,警察2人。
两个乡政府均属于饶河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户口管理、民政工作、婚姻登记、调解民事纠纷、社会治安以及配合农场中心工作开展对乡民的政策法令宣传教育等。对国营农场企业内的政权建设和社会管理起过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