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 一、民兵组织
1964年前武装工作主要是兵源登记和预备役军人的管理和民兵管理,教育训练等。农场所属生产队都有民兵组织,或连、或排、因成员大多是复转士兵和军官,军事素质较高,一般能做到有组织,拉得出。
1964年随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展开,对民兵工作十分重视,在整顿组织的同时,对民兵逐个审查,进行登记,成立“基干核心民兵”连或排,列为农场建制组织之一。1967年农场召开第一次民兵代表大会,并进一步落实组织,清洗队伍。1969年兵团成立后,在“全民皆兵”的统一号令下,农场成员统称“兵团战士”,除部分老、弱、病、残和政治上的原因外,均列入民兵编制。因珍宝岛事件,为加强边境武装力量,行政与民兵建制合为一体,分别成立一、二、三营,基干民兵达1,656人。重点配备武器,并装备武装连队八个(称为武装基干连或值班连),以适应突然的军事需要。1976年兵团撤销,成立万山、红农场后,仍袭用原武装民兵形式。基干连先后建立军械库,并有专人负责。从1981年至1985年加强了基干队伍训练,农场生产队指挥系统不变,屯垦戍边任务不变,基于民兵已成为农场建设事业中的主要力量。
二、民兵训练 (全场武器配备)
1964~1985年民兵训练总数达5,288人次,总成绩在优秀以上。出席师部会操和实弹射击,曾在1977年荣获四○火箭筒射击第一名;1979年对抗射击第二名;1980年隐显目标射击第一名;1979年单兵战术第三名。助理员叶绍凯在省军区战术表演中荣获”四会”教练员光荣称号。
场内民兵训练项目一般有:单兵训练,实弹射击、利用地形、地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