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礼俗
第二节 礼俗
一、婚礼
建场初,转复军人大部分回原籍完婚,偶有来场结婚者,只是在小屋聚会一会儿,吃上几块糖果,说上几句俏皮话,也就算完婚了。婚礼之简是前所没有的。这是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公布之后,加上因袭军队的简易“文明”结婚方式而施行。
当大量草房盖就之时,由于山东支边青年来场,这时婚礼就较复杂了。即使俩人自谈恋爱,也要找一个介绍人从中作证。婚前先到当地乡政府领取结婚证,虽已成合法夫妻,但还要举行婚礼、新婚仪式门框上贴对联,窗贴喜字,主持仪式在新房,墙上挂毛主席像,新婚夫妇向主席像三鞠躬后,主婚人讲话(一般由单位领导担任),观者为宾客,将事先准备好的五彩碎纸撒向新郎、新娘,到最后撒彩纸便有偏向,在纸中有黄豆、谷子之类,用力向新娘打去,女来宾推新娘,抱头跑向屋里,然后大家进屋,吃糖、喝茶;晚间也有闹洞房一说,头三天不分大小(指叫哥哥之类),都可对新娘开上几句玩笑。当晚睡前要事先请一全科人家之妇女给新郎新娘放被子(全科人家是指有儿有女之妇),头三天新房内整宿点灯,叫长明灯。
至今尚在延续此法,但也有的是旅游结婚,一般是回原籍,也有串亲戚的。有的去北京、上海或哈尔滨玩上几天,回来后请亲朋吃糖果也就算完婚了。
二、葬礼
建场初,不管病故还是因公死亡,都开追悼大会,然后将柩埋在集体墓地。
由于人口增加,又把父母接来同居,老人去世,将手、脚、脸洗净,身着青、兰布新衣,死者亲属、子女戴孝,用白布带扎腰,一般的死男者黑纱戴在左臂上,死的是女人,黑纱戴在右臂上,子女守在灵前,向来烧纸的人叩头致礼,算是尽儿女之孝。
送葬时用车将柩木向坟地运,一般都是长子执幡,死男者幡扛在左肩,死女人幡扛在右肩,并有一专人撒放纸钱,其余家属哭灵直至坟头。
挖坑下葬,挖坑要由长子挖第一锹,长子不在次子代挖,这一锹土最后压在坟顶上,下面压一张纸。下柩埋葬,在棺材底下四角放四个馒头,然后由长子埋第一锹土,大家开始动手,待坟埋好后,烧纸叩头。三天后去圆坟,开始立碑。
一九八四年以后,实行火葬,用汽车拉到饶河县殡仪馆火化,用骨灰盒装好带回埋葬,也有供奉于家中者。
三、日常礼节
我场之礼节,沿军队之风,无人讲究。俩人时间长了不见面在路上相遇,握手问好,分别时再次握手。
亲朋互访,主人迎接,倒茶点烟或敬给糖果。至亲或长辈来,将糖纸扒开送到嘴里,走时送到大门口,致礼告别。
在路上,上下班经常相遇,以互相点头为问候之意。一方骑车,一方步行相遇,一般下车问候,走过去再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