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精简职工
第八节 精简职工
1962年3月,周恩来总理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减少城镇人口,减少非生产人员,调动职工和城镇人口,下乡参加农业劳动,加强农业战线”计划。
畜牧场和二分场根据农垦局和八五九农场党委关于“精兵简政,压缩非生产人员,充实农业第一线”的指示,于同年三月对农场机构进行了调整,对生产队干部由10名削减到4~5名。畜牧分场和二分场共精减干部79名充实到农业生产第一线。
与此同时,职工队伍也进行了调整和压缩。按照上级规定,对长期患慢性病不能坚持正常劳动的、子女多家庭拖累大的、难以坚持正常出勤的以及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经过教育、动员和说服后,自愿申请退职的给予办理退职手续。二分场第一批批准退职的79人,停用3人。1962年8月21日,第二批批准退职的35人。11月14日,第三批批准退职的55人。畜牧场经过精简后,1956年至1958年来场的青年工(家属)以及1959年来场的山东支边女青年(已结婚的)基本全部退职。通过精减职工及公社社员退出农场,大大压缩和精干了农场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