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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经营概况

第七节 经营概况


   
  农场创建时期(1956~1963)七年连年亏损。饶河农场成立后,自1964年中央对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工作的指示(简称《五条批示》)以及1965年农垦部党组为了贯彻“五条批示”制定《关于改革国营农场管理制度的规定(草案)》(简称“十六条”)之后,由于政策上的改变,较好地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加之,多年的生产实践,使农场广大干部和职工取得一定的经验和知识。故而这一时期农场的农业生产基本处于稳定发展,逐步上升时期。虽然这一时期有“文革”的干扰,各级领导的指挥受到冲击和限制,但农场以生产为主的思想牢固和经过长期实践,逐步建立起来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秩序未被打乱,使农场生产尚能正常进行,因此,(1964~1968)五年累计开荒58917亩,1968年耕地面积达114478亩,是1964年的两倍多,粮豆总产2014.9万斤,上交商品粮1030.8万斤,农业经营(除1964年亏损33.5万元外)后4年(1965~1968)盈利计18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