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
第二节 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
由于我们党长期受“左倾”错误路线的影响,给人们的思想上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加之十年文化大革命以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在党内、党外造成了大批冤假错案,使很多干部、群众遭受迫害,长期蒙受不白之冤。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首先在指导思想上进行了拨乱反正,纠正长期以来“左”的错误,排除错误思想的破坏和干扰,对各个领域,各个行业进行全面的拨乱反正。
一、端正思想路线
根据三中全会精神,农场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清除了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圈阅的文件都照办,凡是毛主席说过的话都生效)的影响,端正了思想路线,进行了“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学习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加强了民主与法制的教育,打击了经济领域的犯罪和刑事犯罪活动。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从而,澄清了全场干部、职工“左”的思想,使我场社会风气和人民的精神面貌出现了新的局面。
二、恢复合理规章制度
“文革”时期,由于受“左倾”路线的干扰,农场的经营管理,长期处于混乱状态。合理的规章制度被说成是“管、卡、压”而被砸烂。违反客观的长官意识、瞎指挥、浮夸风、大锅饭,严重阻碍了生产的发展。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场不但在思想上进行了拨乱反正,在经营管理等其它领域也进行了拨乱反正。1977年2月,农场颁发了《农业生产规章》。它包括轮作、耕作、良种繁育、施肥、植保技术管理等六项根本制度。同年5月,农场又颁发了《物资管理暂行办法》。1979年8月,农垦总局颁布了《国营农场机务规章及规程》等等。这些合理的科学的规章制度办法、条例的颁发和实施,改变了农场经营管理的混乱局面,加之实行了生产责任制和奖励制度,使农场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三、平反冤、假、错案
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有关政策,平反冤、假、错、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在农场是从1978年开始的。到1985年止,八年来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89起(件);平反“三案”(冤、假、错)57起。
原农场场长周传芳,副场长吴树棉,政治处主任李松波,工会主席刘玉健,在“文革”中被扣以种种罪名,遭受批判、斗争和迫害,农场为他们平反恢复了名誉。
农场还给在1956年农场反右中和在“文革”中,因受林彪、“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影响,被无限上纲,错误定为“走资派”、“现行反革命”、“历史反革命”和“坏分子”的干部,职工123名,推倒一切强加于他们的诬陷不实之词;1968年冬至1969年下半年,农场在“清理阶级队伍”和“反右倾”过程中,有不少干部、群众遭到批判和隔离。1969年3月,有77名干部,工人被强迫迁往内地。对这些问题都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认真落实了政策,农场党委并在1978年和1980年分别发了有关内迁人员“平反”的文件。历届场领导人多次对内迁人员进行了走访。以示慰问和关怀。
在1979至1980年期间,农场党委还两次召开了在“文革”中被批斗、挨整人员的“平反”座谈会,给宋国臣、李松波、吕万成、杨明孝等几十名同志平反。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对“文革”予以彻底否定。
农场还对1968年10月至1969年10月农场革命委员会举办的所谓“五七干校”予以彻底否定,对“文革”中遗留下来的其它问题,农场党委亦将根据中央政策积极、慎重、稳妥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