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
1989年
1989年
2月27日 黄国志、王伟达被聘为农场副场长。
3月6日 农场党委印发《中共双鸭山农场委员会关于维护社会治安立功授奖暂行规定的通知》,鼓励全场人民勇敢地与各种犯罪分子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
3月9~11日 农场召开五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
3月12日 原工程公司副业队改称建材厂, 为队级单位,隶属农场直接领导。原工程三队改为二砖厂(水利队)筑路队与汽车队分离,成为独立核算单位,名称为公路管理站,隶属交通科。
3月29日 农场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 表彰了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刘发、彭厚生分别讲话,并与基层单位签订了责任奖,红兴隆管局党委副书记董世明到会作了讲话。
4月4日 农场成立水稻开发领导小组,下设水稻办公室(设在农业科,主任由科长兼),设专职水稻技术员。
4月15日 农场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场长彭厚生,副组长总畜牧师姜增田,环保设在建设科,有1名兼职主任,2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专职工作人员。
5月8日 国家农业部授予场直小学为农垦系统教育先进集体。
5月25日 农场检察室成立,设主任1人,检察员2人。
6月 28日 农场党委发文号召全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讲话及十三届四中全会文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6月30日 农场举办庆“七一”各单位歌咏演唱会。
8月17日 农场工商局局长金相东 (鲜族)之兄、南韩日景大学教授、韩国民族亲善协会理事、理光协会理事、理学博士金相熏来场探亲,农场设宴招待。
9月3日 农场召开全场副队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反腐败推进大会。
9月15日 农场开展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住房问题,根据群众反映的事实, 重点查机关(公司)副科长以上干部,在10月20日清理结束,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给予行政处罚。
9月28日 农场开展 “百日四无宣传活动”(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火灾、无事故),各类案件及事故达历史最低程度。
10月2日 农场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此次活动声势很大,广播、板报宣传“两院一部”《通告》精神,人流密集的地方张贴打击经济犯罪的十条标语口号,重点部位挂上“检举箱”,10月31日投案自首结束。
11月20日 农场场直小学被省教委授予“标准化小学”单位称号。
12月18日 全场开展扫黄除“六害”运动。
12月30日 农场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急工作会议,传达红兴隆管局会议精神,总指挥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军令状。晚 9时,管局党委副书记农场党委书记、政治机构负责人慰问了第一线的干警、检查了供电局、商业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本年度 农场被红兴隆管局授予丰收杯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
本年度 朱洛军被授予省劳动模范,农场总局特等劳动模范称号。赵春惠被授予省农场总局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