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一章 农业体制改革
章下序
农业改革大致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4~1986年,为试办家庭农场阶段。此阶段家庭农场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很快被广大职工群众所接受,仅1985年一年全场办各种类型家庭农场1 122个,经营了农场91.3%的耕地,安排了全场41%的劳动力(当年全场职工总数为7 573人)。但是在此阶段因为主客观因素制约,家庭农场和农机具转让等方面曾出现局部反复,家庭农场存在生产费垫支,生活费预借,出现大量家庭挂账,负盈不负亏等问题。
第二阶段:1987~1995年,兴办家庭农场反复探索逐步推进阶段。此阶段广大干部职工虚心向其他农场学习,又注意本场实际条件,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反复探索实践,在家庭农场组织形式上曾试办自营型独户家庭农场,代耕型(又名三区轮作型)独户家庭农场,以及全员承包集团经营型小农场。生产费,生活费自理率逐年提高。
第三阶段:1995~1999年,土地承包经营向土地租赁经营转变,完成了由“两借”向“两自”的转变,管理方式由行政命令式向规范管理的转变。农业经营体制稳定在以土地出租为主要经营形式,以 “两自理”“四到户”为基本特征,大农场套小农场(大农场主要搞资产经营,家庭农场主要搞生产经营)的双层经营体制。开始步入体制顺、机制活的轨道。
第四阶段(1999~):农业改革在稳定双层经营机制基础上,改革重点放在了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为主要措施建立新型高效农业上来。到2000年底初步形成了以三大园区,两大基地 (即质量效益示范园区,特色农业园区,绿色蔬菜园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城镇居民副食品供应基地)为特色的农业新格局。
经过十几年农业改革,农场逐步建立起来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这种体制是垦区国有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特定模式,农场和家庭农场两个经营层次,家庭农场是最基层的生产、经营、核算组织,农场对家庭农场进行协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