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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林权

第七节 林权



                第七节 林  权
  农场林权证是1983年12月 8日由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颁发,具体边界为:向阳施业区边界:顺六队1号地西向北顺山岗至高程点310.4至北382、435、425.8、426折向东走双鸭山市与集贤县界365、327、309折向南 344、364向东南374、402、333、344、320、328、350.6、289顺山脊500米向东顺沟至东山181.7至高程188.1折向南双鸭山市与集贤界。
  松岭、西瓮施业区边界:东经131°19′7″,北纬46°32′45″点起,向东南延伸大板车沟河。东经131°19′27″,北纬46°32′20″处,然后顺河向西南至1公里转向奔 235.2山头,经由230.9、271、384.1、488.1、444.3米山头至东经131°20′55″,北纬46° 27′2″山头。折转王麻子沟山 589.7高程山头,经588.9、487.6、287.1(楞场后山,顺山岗至大叶沟河,东经131°25′38″,北纬46°28′49″点,顺河向北一公里处折向东,奔253高程山头,再转向南经293.5、444.1、429.6、627再折向东经640.1(大叶沟东山)425、371、267、263、267.2、200、172、170高程山头后与扁石河交接于东经 131°35′14″,北纬 46°28′18″点,然后顺河至七星河与马蹄河交汇处。交汇点为东经131°38′6″,北纬46°29′37″,全程51.7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