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程管理
第三节 工程管理
第三节 工程管理
农场在1983年成立水利工程管理站。1990年将水利工程管理站改为水利科,下设单独水利工程管理站。1997年将水利工程管理站收回水利科。虽经多次反复机构上变动,但农场对水利工程管理性质、任务始终没有受影响。期间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场实际负责水利工程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等。1988~2000年,对全场水利工程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工程开工有报告,设计图纸上级有会审,施工方案技术上有详细要求,大型水利工程农场组织专业机械施工队,水利管理站工程技术人员吃住工地,跟班作业检查,工程竣工有验收报告有档案。对场内水利工程管理,农场下发《双鸭山农场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从而保证水利按计划调度和防洪抗旱指挥的统一性、法制性。为加强七星河、扁石河堤防的管理,安排专人,分段责任落实人头,签订管理河堤合同,使末级工程完好率达95%以上。在大堤上建永久警示牌10块,聘用 2名专职河道管护员,5名专职水管员,17名兼职水管员,使水利工程提高管护质量,水库承包人承担一部分维修费用,使水利工程永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