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城镇建设与规划

第二节 城镇建设与规划



               第二节 城镇建设与规划
  场部是农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场部建筑规模与环境反映全场人民精神面貌。
  1963年 9月新场部由农场西头迁至全场较中心的五队扁石河北岸。小城镇建设开始有初型,以场部机关办公室为中心,对办公室南建中心街,随后两侧建起医院、饮食、服务区、办公室后边建起拖儿所、俱乐部和整齐家属住宅区,在东南角建起粮油加工厂与加工厂隔道斜对角建起化肥厂,在西南建起汽车队和修造厂,在西北角建起中小学校。由于场部建设初期标准不高,缺乏经验,没有长远规划,导致小城镇建设失控,布局不够合理,如不符合防火要求,工厂影响居住环境,人均占地超标,东西向路过密,南北向路少,有的成为堵头路等。
  1986年后农场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对机关门前中心街取平建起第一条水泥路面。对居民区路取直垫平,十字路下涵管,建公共厕所,对仓房板杖、柴堆等要求统一 6条线。对鸡、鸭、鹅圈养,成立居民委,建起环卫队,使场容大变。在规划住宅建设上采取宽街道中间,加密补齐边缘的措施,使人均占地面积接近国家用地标准。这期间农场按上级要求将职工住房转让个人,同时为了减少农场压力,实行自建公助和鼓励个人投资建房,受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农场个人采煤,商业蓬勃发展,掀起私盖房高潮。建房户先申请,经领导班子研究,张榜公布,无争议落实房号。1988年规划医院北侧居民区。1989年规划武装部弹药库前居民区为15栋48户,职业高中院后10户,北沟翻新10户私人建房。到2000年私家盖房达20 218平方米,其中私人盖楼11栋3 450平方米,占全场楼面积的13.8%,出现第一栋综合楼门市房,农场人均居住面积达近20平方米,场部人均居住面积近22平方米。中心街宽阔,有高标准人行道和新路灯、草坪,小城镇建设初具规模。
  1995年 7月农场根据总局建设农垦城镇的战略布署,请总局勘测设计院来场编制农场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12月完成总体规划设计工作。规划考虑场部建设现状和自然地理特点,根据农场生产发展规划,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社会的原则。合理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充分挖掘原有建设用地潜力,远近结合,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逐步改造的建设原则。道路上二横五纵,布局上按功能分区、居住区,工业区,公共区,商业区,文教区、绿地公园、集供电、供水、供热、排污绿化等。农场于1996年 6月15日向红兴隆管局申报《双鸭山农场场部场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双农场呈[1996]11号文)。管局很快批复这个《规划》。1997年农场出台农场城镇规划管理办法,农场小城镇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