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资管理
第二节 物资管理
第二节 物资管理
1988~1995年农场物资管理基本上仍延续计划管理模式,采取统一政策,统一管理,价格的标准化管理。基层单位物资采购要到农场总库进货,特殊急需物资经有关领导批准外出采购。全场统一采取内部转账支票方法结算。农药、化肥、油料按计划分配,不足由议价补充,在油库、物资库建筑上都达到按标准设计布局,全部实现砖瓦化。在物资管理上达到货离地面,件离墙,摆放达到三五成行,五五摆放的货架化。农场摸索一整套行之有效管理方法:如物资采购计划制度,物资验收、入库、发放制度,物资定期检查年终盘点制度,大忙季节值班值宿制度,农场仓库检查评比制度等。农场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在不同时期得到上级肯定和用户好评。1988、1991年被总局评为“先进物资供应站”。
随着农场体制改革深入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物资公司管理职能逐步削弱。物资公司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直接从厂家进货,跟全国上百家单位有业务关系,开始定岗定编,精减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在部门和第三产业实行承包经营方式。为了解决进货资金不足,从职工到经理每人集资 1万到几万元不等,物资公司真正走上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道路。1996年以后物资公司基本上单纯经营为主。
炸药的管理。1999年物资公司成立红兴隆分局“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分站”,按上级“民爆”管理条例进行严格管理,凭场公安分局调令付货,对炸药、雷管、设专库,专人、专车进行贮存押运,发放管理,对爆竹、烟花专营批发业务代理。2000年前“民爆物品”账,是卡手工管理,2000年后进入电子微机程序管理。由于管理到位,1998~2000未发生一起违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