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调查与详查
第二节 土地调查与详查
第二节 土地调查与详查
土地调查工作从建场开始就开始进行。建场初期进行过荒地踏勘、规划、布点,对所使用的范围,各类用途土地的数量、质量(土地质地、水利、地形、地貌、气候等)状况进行调查,为合理利用土地提供资料。
1963年为完成农垦部下达的《国营农牧场建场设计任务书补课》工作,农场开展了耕地复查,摸清了家底。在总局勘测设计院的技术人员帮助下做了农场补课规划,为农场以后发展提供依据。1978年农场在管局统一布署下,开展了以耕地为主土壤普查工作,明确了农场有 6个土壤类别和9种亚类。1983~1984年在省的统一要求,在管理局组织下农场采用 1980年航测像片、完成土地资源现状概查。
1985~1987年按照国家的要求,在省市两级政府统一组织下,管理局、农场积极配合,进行了全场土地详查,采用1/25万航测平面图,到现场调绘、成图,依据图幅的准确面积采用三级控制进行全场各类土地的面积计算。
经省土地局技术人员代表国家进行了外业,内业两次检查验收,合格后编绘图、表、报告、送市审核后报省政府。
土地详查出来的土地面积为国家承认的数字,所查得农场土地面积为 503 500亩,其中耕地为198 400亩,林地为207 500亩,果园为1 400亩,牧草地为4 500亩,住区工矿用地为14 700亩,交通占地为5 900亩,水域为10 100亩,未利用地土地为61 000亩(含荒草地31 900亩)。
全场在双鸭山市版图面积为458 100亩,在宝清县境内为 45 400亩。土地详查后为农场提供了单位和个人所使用农场土地面积的准确数量、位置、形状,为全场的土地规划、费用收缴、土地调拨,提供详细依据和资料,加强了农场对土地特别是耕地的经营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