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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质量技术监督

第三节 质量技术监督



               第三节 质量技术监督
  农场的质量技术监督开始于1987年,当时设在工业科由一名副科长专职负责。主要认真贯彻落实《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及《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具体工作是主抓计量和企业标准化管理,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抓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升级达标。1987年农场粮油加工厂计量率先通过验收,1990年达到全面质量管理三级标准并验收合格,挂面、水化豆油被评为垦优产品。1990年秋农场一砖厂通过三级质管理验收,该产品被总局评为优质产品。1996年质量技术监督局单设和工业科合署办工。由工业科长兼任局长,并配备 3名专职工作人员,持省政府法制局制发资格证和着装上岗执法,至此农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走上依法监督正规化轨道。具体工作是负责全场各企业、商业网点和市场的商品质量,计量监督。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配合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双鸭山市技术监督局,对农场流通领域进行检查,对生产队和工业企业的台秤、天平、容器等计量器具作季节或常规检测,保证计量器具准确性。每年一次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质量技术监督局从双鸭山市技术质量监督局拉标准法码、量块,到各单位现场检定,为农场非强检的计量器节省检定成本,为企业带来方便。
  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充分利用国家和上级业务部门赋予的权力,联合农场工商物价、卫生防疫等部门对生产厂家和个体经营户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 6次。对群众举报、投诉及时进行检查处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人员还经常深入商业网点、集市进行巡检。1996年在科室门前广告牌和中心商店门口增设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处理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投诉方面影响较大有两起。一是有人举报农场火车站装煤场,大量用运输车搀煤矿石事件。另一起是红兴隆糖厂驻农场甜菜站用地磅人为克扣农户事件。在处理这些事件中质量技术监督局,重证据依法办案,顶住说情风,排除各方干扰,按规定进行严肃公开处理,保护了国家和职工利益,有力打击不法行为,得到全场公民好评。
  1996~2000年,处理投诉引起查处26起,查处案件 7起,共罚款近万元。没收过期变质无食品标签不合格产(商)品20多品种,110批次,并且全部销毁。
  1998年质量技术监督局从工业科分离,成为独立科室,到2000年底质量技术监督局存在体制问题,形成多家管理,在经费上也受到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