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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六章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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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场地处较偏辟山区,林地、荒地占 50%,以农牧为主。生产单位和居民群落较为分散。80年代前环境污染状况较轻。80年代中期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人口相对向场部集中,环境保护日益突出。
  农场环境保护工作始于1984年,工作职能设在基建科。1996年前先后与基建科、房地产科、建设科合署办公,由所在单位领导兼任环保科长,另设环保办公室,配置环保监理人员 1人,负责专职环保工作。
  1997年农场机关改革,环保办从建设科分出成为独立科室,编制 2人,业务受红兴隆环保局领导。农场环保机构主要负责全场环境的监护和治理,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准,做到秉公执法,对污染源进行认真改造治理,加大开展环保宣传力度,促使人人关心和保护环境。
  1988~2000年,农场逐步加强环境保护,环境管理。自觉防治工业污染,自觉进行生态区建设,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极大改善了农场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了农场两个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