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文明单位创建 第五节 文明单位创建
1987年前,农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由各主管部门分头组织开展竞赛。存在奖罚口径不一、标准不一、重复检查,浪费人力物力,给基层单位造成不必要负担等弊端。
1989年,农场对原文明单位建设竞赛方案做了较大修改。修改后的方案,将农场的生产建设、党的建设、景观建设、科学文化建设、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统一纳入竞赛方案之中,重点突出经济效益和各项工作的实际效果,竞赛在六个方面进行,即(1)深化改革,发展生产,搞好双增双节,提高经济效益; (2)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3)加强职工思想教育;(4)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抓好职工建家、景观建设、卫生和计划生育;(6)大力发展科学文化,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攻关。 将全场各基层单位分专业系统划分 6个赛区。各项工作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制定考核验收细则,负责本系统各项工作的指导,年中、年底由场统一组织考核验收。结果报场文明办综合评定,报场双文明指导委员会(党政班子)研究审定,由场统一奖罚。
1990年,农场制定《文明科室评比办法》,将机关工作纳入双文明建设评比竞赛活动之中。
1993年,农场吸收兄弟农场先进经验开展“五旗”竞赛 (科技兴农丰收旗、科学管理高效旗、党建设先锋旗、综合治理安定旗、景观建设优美旗), 在全场个体户中开展争当“文明经商遵纪守法先进个体户”的单项竞赛活动。
“五旗”竞赛情况一览表
(1993~1994年)
表5—19
1995年,农场将“五旗”赛改为“十四杯”竞赛。
“十四杯”竞赛内容是:科技兴农丰收杯,党的建设先锋杯,党风建设廉政杯,景观建设优美杯,综合治理安定杯,利税上交争先杯,民主管理先进杯,团的建设突击杯,武装建设红旗杯,教书育人双全杯,庭院经济致富杯,农机管理创优杯,安全生产优胜杯,科技管理兴工杯。
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后,农场党委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在农场全面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的“五个”工程,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的根本工程,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系统工程,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程,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工程,“一把手”抓的责任工程。
1997年,农场下发了《关于施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金奖罚的方案》,在制度上推动了农场精神文明建设的稳定发展。
1998~2000年,农场先后制定下发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双鸭山农场文明单位(标兵)创建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双文明创建活动。
2000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变化,“十四杯”竞赛的内容已不完全适应新形式需要,农场取消“十四杯”考评改用单项系统先进集体的形式对基层单位进行考评。
“十四杯”竞赛情况一览表
(1995~1999年)
表5—20
农场级单项系统先进集体情况一览表
(2000年)
表5—21
农场双文明创建先进单位情况一览表
(2000年)
表5—22
续表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