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案件查处

第三节 案件查处



                 第三节 案件查处
  按照中央“要把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放在重要位置”的指示,农场重点查处领导干部中发生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查处司法、财务及干部人事工作中的腐败案件,查办领导干部失职、赎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以权谋私、严惩侵犯群众权益增加职工负担的案件。在查处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二十字”方针,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掌握好量化处理的尺度,在审理过程中,既防止失之于严,也避免失之于宽,严格坚持检查和案件审理分开、审理权限的规定,认真搞好案件审理工作。1988~2000年共查处70人次,其中受党纪处分23人次,政纪处分47人次。
             党员干部受纪律处分情况统计表
                 (1988~2000年)
  表5—26


  
  注:有5人受到党纪、政纪双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