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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离退休干部

第二节 离退休干部



                 第二节 离退休干部
  一、离休干部
  1987年底离休老干部有 97名,因年老多病每年有部分老干部辞世,至2000年底尚有 70人(其中易地安置21人,场内居住49人)。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统计,抗日战争时期 9人,解放战争时期(含建国前)59人。按政治待遇统计,享受副局级待遇2人,正处级待遇1人,事业副处级待遇13人,企业副处级待遇34人,副场级6人,一般老干部12人。
                 健在离休干部名单
                   (2000年)
  表5—28


  
  续表5—28



  续表5—28



  二、退休干部
  按上级文件规定,建国后 1952年前参加工作的退休干部由老干部科管理。 1987年底统计1952年前参加工作的退休干部为91人,到2000年底尚有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