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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两个待遇

第三节 两个待遇



                第三节 两个待遇
  一、政治待遇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离休干部原级别18级者,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处级以上离休干部可阅读相应文件,参加农场必要的会议。老干部科给每位离休老干部订阅“两报一刊”,退休干部订阅一报一刊。农场每年职代会或重大改革政策出台前,及时召开老干部座谈会,介绍农场改革和经济发展情况,征求老同志意见。
  二、生活待遇
  农场对老干部生活待遇,根据农场经济条件从优照顾。
  1987、1989年农场专门召开老干部工作会议,对保证老干部工资发放、冬季取暖煤、引火柴的发放运输、活动室的装修、菜豆、豆油补助等问题做了妥善安排。以后农场对老干部的生活照顾逐步改为定量补贴。即退休干部每人每年可领取暖煤补贴200元,液化气补贴120元,菜豆补贴100元,老年节慰问金离休干部60元、退休干部50元,春节元旦补助金离休干部150元、退休干部 100元。中秋节给离退休干部发放月饼。1991年后农场经济走入低谷,离退休老干部的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给老同志生活曾一度造成困难。1996年农场实施“饭碗工程”,对离休干部优先照顾,年内现金足额发工资,退休干部实施以地顶资。离休老干部医疗费一直实行实报实销。
  三、易地安置
  根据离休老干部实际情况,农场为一部分老同志易地安置。落实了接受服务单位,解决住房,支付管理服务费用,按时邮寄离休干部生活费及医疗费。年节为他们邮寄慰问信。根据实际情况,1989、1993、1996年农场领导和老干部科长等先后到北京、天津、河北、江西、福建等地去探视易地安置的老干部。到2000年底农场健在的易地安置离休老干部2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