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教师培训 第八节 教师培训
农场十分重视师资培训工作,通过学历培训、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师职务培训和进修学习等多种形式的文化进修和业务培训,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988~1990年,以教师学历培训为主,派教师参加农垦教育学院、省教育学院、农垦师专等高校专科函授。(其中1988年50人、1989年31人、1990年25人)。哈师大、东北师大本科函授,(其中1988年10人、1989年3人、1990年5人)。
1991年以来,教师培训由学历培训转入岗位培训为主。10年来,农场在资金严重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投入20余万元用于教师培训。截止2000年底,中小学校长、书记、副校长均参加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率为100%。1999年,巩玉滨、汝秀芝、单成军被评为总局级首批中小学骨干教师。
师资培训人员情况统计表
(1991~2000年)
表6—19
续表6—19
农场教育科、教研室积极对在职教师进行场级培训,突出开展了小学教师技能综合训练和中学教师四项基本功训练,经分局验收合格率为100%,提高了广大教师的业务水平。2000年,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了“四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培训,增强了广大教师的懂法守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