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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妇幼保健

第五节 妇幼保健



                 第五节 妇幼保健
  农场妇幼保健工作始于1984年,由医院妇产科护士于桂荣兼职,负责统计报表、妇女病普查工作。1984~1987年妇女病普查率为70%。
  1987年,保健站与妇产科合署办公,增加了孕产期及围产期保健,儿童佝偻病等“四病”防治等项业务,独立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查率达 90%以上,柏秀华任站长。1987年农场妇幼保健站被红兴隆分局授予“先进妇幼保健站”称号,柏秀华被评为总局妇幼工作先进个人。
  1988年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由妇科医生屈树清兼管,开展了儿童“421”体检(即周岁内每季度检查1次,1~3岁每年检查2次,4~7岁每年1次)。
  1999年 1月妇幼保健站与妇产科分离,归卫生科直接管理,柏秀华任站长,在完成妇幼保健工作同时,兼做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妇幼保健站组织全场广泛开展妇幼保健工作,使妇女病普查率达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妇女病矫治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