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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卫生防疫

第六节 卫生防疫



                第六节 卫生防疫
  一、组织机构
  1988年卫生防疫站站长张德润,有6名工作人员。
  1992年张德润内退,刘国强任站长(副科级)。1998年全场卫生系统机构改革人员精简,防疫站有工作人员4名。
  二、传染病 流行病的防治
  农场卫生防疫以预防肠道传染病和肝炎为主,集中资金进行夏季灭蝇,搞好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使痢疾、肝炎的发病率逐年下降。由1988年的发病率 330/10万下降到2000年的10/10万。
  1995年全场出血热发病高达44人,死亡3人,发病率为22/10万,病死率占6.8%,全场支出出血热病医疗费就达20余万元。1995年秋季农场开始大力开展流行性出血热的宣传预防工作。1996年农场投入大量的灭鼠药,注射流行性出血热疫苗2 000多人,使出血热病人降至5人。2000年出血热发病为零人次。
  肝炎病的防治工作也取得明显效果,由80年代发病人数 50余人/年降至1999年全场甲型肝炎发病人数为零。
  农场防疫站还对其他传染病加强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使监督、检查、传染病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三、计划免疫
  农场自1983年 4月就开展了计划免疫及儿童保偿工作。每年对各接种点进行表、卡、簿、册及“四苗”接种覆盖率全面检查,使全场接种率达99%以上,大大超过省及国家标准。
  1995年在全场范围内增加对新生儿进行麻痹糖丸、卡介苗、乙肝三苗接种,至今无儿童相应传染病发生。
  1992年农场防疫站被农垦总局授予消灭脊髓灰质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食品卫生
  农场防疫站每年对全场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饮食部门严格执法、监测,凡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从业人员,进行调离或停业,年体检率达98%以上,办证率在98%以上,对食杂店进行每年2次监督检查。98%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达到卫生要求,农场十余年来无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五、地方病防治
  农场防疫站每年按时给15岁以下儿童及孕妇口服碘油丸,对销售碘盐商店及各居民户进行碘盐监测,使场内居民能食用安全的食碘盐,地甲病的发病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