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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优抚

第二节 优抚



                 第二节 优  抚
  农场每逢过年过节,组织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对全场烈军属、伤残转复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探望,赠送慰问品。少先队员给军烈属打扫卫生。农场领导及基层单位领导到解放军驻场生产部队探望慰问。八一建军节期间农场还召开庆祝会、座谈会,举办文艺会演,播放反映人民解放军丰功伟绩及当代军人英模事迹的电影、电视片。使驻场区生产军人、广大军烈属、伤残转复军人充分感受到农场人民的爱戴与温暖,激发他们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1988~2000年农场共有优抚对象19人,其中伤残二等甲1人,二等乙3人,三等甲 5人,三等乙10人。每年双鸭山市民政局为农场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10 000元,农场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按期如数发放抚恤金,使优抚对象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照顾。
  农场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为每个应征入伍新兵每月发放优待金 100元,由其家属年底一次性领取。为每个复员退伍军人一次性发放5 000元安家费。
  1988~2000年农场按照党和政府安置复转军人规定,妥善安置近百名复转军人,使他们成为农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