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先模人物
第三节 先模人物
第三节 先模人物
朱 洛 军
朱洛军,1959年4月生于黑龙江省集贤农场(现双鸭山农场)四队。1967年入小学就读。1977年高中毕业,同年 10月在第三生产队参加工作, 历任农工、机务驾驶员、车长、机务统计。1990年 9月,农场选送他到友谊职工中专进修,任学校学生会主席。1992年毕业后回场。1997年7月调入农场农机科任科员,7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 3月分配到机务后,他不怕苦不怕累,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技术,大胆进行革新。1983年,在任车长期间, 他接受了队里最老旧、性能最差的苏式CK—4康拜因,并担任车长。作业中,他发现了问题,就大胆进行了三次改装,一是将割刀移动10厘米,缩短它与推进器之间的距离;二是增加脚油门;三是把作业离合器手柄从后面改到右下方。1984年 6月,正当他进行第二项改装时,得了神精末稍炎,身体十分虚弱,走百米路都感到吃力,手脚触及东西就奇痛难忍,但他戴着棉套强忍疼痛坚持改装两个月,改装成功时病才痊愈。经过三次改装后,他的旧车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第一年花维修费2 000元,第二年平衡,第三年盈利9 000元。
1986年,队领导让他接一台新进的高底盘东风90康拜因。作业时,他发现这台车有设计不合理的地方,不顾别人的讽刺与挖苦,他决定破除墨守成规的旧观念,大胆对机车进行革新。他边实践,边看书学习,克服困难,废寝忘食,全身心的投入到革新中。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对这台新车进行了五项改装,将收割台支承油缸内移,收割台传动分离,复式运转卸粮改为单式运转卸粮,将尾筛加长90厘米,发动机水温高温报警器。改装后,这台 90马力车可与120马力的车争上下,减少作业故障20%~30%,每年维修费降低落10%左右,提高作业效率5%~10%,机车延长寿命3年以上,年均作业量4 150亩,年均盈利 4 606元。他的革新成果得到农机部门与厂家的认可。
兴办家庭农场后,他仍精心保养机车,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实实在在地为用户干活,从不与农户在作业难度大、面积小、道路远、收入低等方面斤斤计较。用户都愿意用他的车。
1985~1989年度他被评为农场劳动模范。1989年 9月被评为管局劳动模范,被评为总局特等劳动模范,12月被评为省劳动模范。1991年 5月被评为省特等劳动模范, 9月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科技推广能手”称号。
肖 荣
肖荣,1936年 5月生于黑龙江省集贤县第三区,原籍山东省邶县。他自小在家放猪,1949年13岁时进入集贤县第三区福山屯小学读书,1950年转入宾县安镇小学,1953年又转回集贤县第一小学就读。
1954年5月,集贤农场(今双鸭山农场)招收机务学员,他光荣入场当学员。同年8月被派到鹤立农机校学习,12月加入共青团。1955年 3月结业后,回到集贤农场,在第三生产队任拖拉机助驾。1957年2月转第二生产队担任驾驶员。1965年8月调回三队。1966年到十二队任代理副队长。1969年4月任副队长,当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肖荣任二十九团一连连长。恢复农场建置后,他于1978年担任农场基建科科长。1980~1981年担任农机科科长。1984年农场体制改革后,农场设立物资公司,他担任物资公司支部书记。
1971~1976年他连续被评为二十九团先进工作者。1972年被评为省劳模,并出席了省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
郑 二 奎
郑二奎,朝鲜族,1933年12月22日生于朝鲜庆尚北道达成花园面川洞一个贫苦农民家中,因不堪忍受日本帝国主义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于1940年随父到黑龙江省延寿县谋生。曾在延寿县嘉信区裕民小学和尚志中学就读。1951年考入佳木斯农校。1953年毕业,分配到集贤县第一机械示范农场(现双鸭山农场)任农业技术员。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报考东北农学院。1967年毕业。先后担任农场技术员、生产股副股长、生产科长、总农艺师、副场长等职,为农场的农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因积劳成疾,于1992年8月 18日在大庆市病逝,享年59岁。
他严谨的工作态度,朴实无华的工作作风,一直受到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赞誉。30多年他很少有节假日休息,大部分时间都深入田间,搞调查研究。全场260多个地号、土壤类型、耕作方式、种植作物、品种及长势情况,不用看本他都能说一清二楚,许多来场检查工作的上级领导称赞他“真是一张活地图,一个活资科库”。
郑二奎思想解放,坚持改革创新,他在狠抓旱田技术措施,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于1983年开始组织全场开展水稻育苗移栽试验,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引进水稻种植示范户,到1991年全场水稻种植面积达 4 000余亩,基本上解决了农场职工吃大米难的问题。为大幅度调整农作物种植比例,扩大水稻面积打下了坚实基础。
郑二奎由于抓农业生产领导有方,计划周密,措施得力,1991年前农场农业生产连续 9年获得丰收,玉米产量增长33.6%。就是遭受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的 1991年,农场粮食大豆单产还比9年前增长41.4%。高度的革命事业心,朴实无华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政绩,使他不仅赢得了全场广大干部职工的高度赞扬,而且受到各级表彰和奖励。他曾被总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86年被授予省劳动模范称号。
余 英
余英,女,1962年12月生于黑龙江省集贤农场(现双鸭山农场)。1970年入农场小学就读。1980年高中毕业。1981年参加工作。1983年10月调入向阳林场。1978年加入共青团。1997年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 9岁时父亲病故,使她从小就养成了顽强的意志和自强性格。参加工作时,她无论干什么都干出个样来,调到向阳林场后,第一年参加植树时,她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很快就掌握了造林技术,虽然身体瘦弱,繁重的体力劳动使她难以承受,但她没有退却,以顽强的拼劲坚持下来。春季造林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她每天比别人早去晚归,别人休息,她还继续干,下雨天也上山,中午在山上简单地吃点饭,有时连水都喝不上,她超额完成了林场下达的45亩造林任务,成活率在90%以上,获得全场质量评比第一名。
夏季阴雨连绵,早上晨雾和露水较大,在林子里走几步全身就湿透。中午,异常的高温闷热使人透不过气来,无风的时候,成群的蚊虫、草爬子叮咬更是难熬,她克服了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一天也不休息,圆满地完成的扶育任务。
她从来没干过手锯、大锯、放木等活,别人说女人不能干些这活,但她非要干出个样不可。冬季采伐时,她学着和男人一起伐木、归楞、清理山场。冬采任务十分繁重,一般女同志都难完成定额任务,而她第一冬完成了4 000根木耳段、1 200根矿扒条、1 500根大杆、1.5立方米原木、350根柱角木、450根坑木。
她婚后两次曾因造林劳累过度而流产,一次感冒高烧38度多,继续上山工作。她上有老、下有小,丈夫有病不能干重活,她既要上山劳动,又要照顾家庭。在12年中,完成造林面积540余亩,扶育幼林1 080亩,采伐木耳段48 000棵、原木18立方米,为国家创造价值45万元。
她年年被评为林场及公司先进生产者、技术能手。1991~1993年被农场工会评为五好职工标兵。1994年被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995年被总局评为特等劳动模范、被分局评为行业女状元。1997年5月被评为省劳动模范,并光荣地出席了省劳模代表大会。
王 静 志
王静志,女,生于1949年 4月,黑龙江省宾县人。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1983年入党。历任三队农业技术员、二队教师、场小教师、教务主任、副校长、校长、培训部主任、督导室主任。任教师时多次被评为场级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1977年 9月为管局级优秀教师。任副校长期间主抓教学和教改工作。1989年,场小是农垦总局首批进入省级标准化小学。1990年她担任校长后对学校实行全面科学管理、教学教改不断深入,并取得可喜成果,场直小学被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批准为国家级“现代小学数学”实验基地,她本人被聘为实验组副组长并被该中心授予“先进个人”、学校被授予“数学”、“集中识字”两项实验先进单位。学校被评为总局级“两全”学校,管理局级“双文明标兵”单位,王静志1991年被分局教育系统评为优秀校长。1986年9月被省政府授予省级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朱 文 富
朱文富,1934年出生,辽宁省凤城人。1958年在集贤畜牧农场(现双鸭山农场)砖厂参加工作。历任工人、车间主任。他吃苦在前、困难时刻冲在前,曾三次冒生命危险下砖窑排除烟道故障。1981年 8月场区发生罕见洪灾,他奋力抗灾抢险,保住了砖窑及砖丕。他腰部严重挫伤,但仍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并强忍痛一个人支起倒塌的丕棚,医生告诫他不能拿15斤以上的重物,为了不影响生产,他与别人合抬重达几百斤电动机,超强度地劳动,几次在劳动现场病严重发作,他仍未脱离劳动岗位,在他的带动下,车间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指标68万块。他走上砖厂副职岗位后,更积极肯干。1959~1963年、1975~1980年连续十次被评为农场先进个人、标兵、先进工作者。1981年被评为总局劳模。
孙 绍 玉
孙绍玉,1937年 3月生于山东省茬平县,中共党员,1955年参加军。1963年复员至集贤农场(双鸭山农场)汽车队任驾驶员。他自觉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数年如一日保质保量地完成每次的运输任务,自觉遵章守法,把“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礼让之先”落在实际行动中,时刻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心上,从不让车带病行驶,保证行驶80万公里无重大伤亡事故。他爱护车辆,驾驶10年的车无掉漆、无大修,共节约修理费1万多元,节油918.4公斤,吨公里节本0.19元,共盈利 3 164.4元。他在部队曾2次被所在的汽车团评为五好战士,1977~1980年8次被评为双鸭山市安全生产标兵,1974~1976年连续被评为省安全标兵,1984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2002年病逝,享年66岁。
邓 玉 龙
邓玉龙,1934年10月出生,辽宁省昌图县人,高小文化,中共党员。1954年在集贤机械农场(现双鸭山农场四队)参加工作,任农工、拖拉机手。1960年任农场十四队机务副队长。他平时工作积极肯干,任副队长后,严格抓农机管理,在他的带领下,机务管理名列垦区前茅,十四队多次被总局和国家农牧渔业部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先进单位,两个车组被评为标准化车组,“五净、四不漏、一完好”先进管理经验在全国农垦系统推广,他被同志们誉为“实干家”、“好带头人”。1976~1981年连续被评为农场先进工作者,1982年被评为总局先进工作者,1984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王 明 生
王明生,1951年 5月出生,山东省垦利县人。1968年在集贤农场砖厂参加工作,历任工人、园艺技术员、青年队副队长、队长、场多种经营公司副经理。1981年 6月入党。任队长期间白手起家,广开生产门路,扩栽325亩果树,开荒47亩,清理山场1 200亩,生产木耳段 7万段,矿扒条10万多捆,坑木300多立方米,当年盈利4万多元。第二年看准东保卫煤矿建设需大量砖,他决定搞红砖生产,为了节省成本,他带领小青年们先搞方窑烧砖,再用生产红砖建设18门轮砖窑,大大节省成本,提高砖质量,生产红砖供不应求,改善青年生活条件,到1983年已按排150多青年就业,每人日工资由3角钱提高到日工2元1角3分,青年二队固定资产达近 80万元,当年盈利20万元,被评为省青年突击队、总局集体企业标兵。王明生连续 3年被农场被评为先进个人,1982年被评为管局先进个人,1983年被总局评为劳动模范。
李 敏
李敏,女,1956年 2月生,原籍河南省淅川县,高级教师,中共党员。1971年参加工作。1978年从教。历任教师、教务主任、校长、教育科长、宝山区人大代表。1985年任双鸭山农场场直小学校长后,她大胆改革创新学校管理,带动教师队伍任整体素质的提高,两年送出学习教师20人次,使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她善于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创新本校的教育教学方法,1986、1987年两年管局教育研讨会上的经验交流都受到好评,学校被评为分局培养“四有新人最佳集体,文明学校检查验收获第二名”。她抓教改,设 6个实验班,因选用教师得力,在教学实验中均获得了成功,管局教育处、数学理事会曾两次在学校举办教学研讨会观摩课,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学校双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曾多次被评为分局先进集体,她本人被评为分局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教育战绩先进工作者。1987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姜 玉 成
姜玉成,1955年 5月出生,原籍辽宁省昌图县,中专文化,中共产党员,1973年参加工作。1984年任农场五队队长。他坚持在改革中求发展,调整产业及种植结构,科学种田, 4年推广新技术38项73万亩,总效益57万元,增长15%,粮豆平均亩产323斤,增产29%,粮豆总产8 000吨,共创利润210万元,上交利费税112万元,人均收入1 622元,1987年比1983年前增加30.7%,4年全队职工无挂账,186户职工家庭户户银行有存款。全队更新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大搞队办工业,安置从土地中分离出来的富余人员,年创产值35万元。扶持职工家庭副业,年创收入13万元,是农业产值的 15%。带领职工扎实有效地开展“双增双节”推广新技术,技术革新创效益73万元,在生产成本涨价的情况下,生产成本降低5%~8%。1987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桑 树 怀
桑树怀,1941年8月出生,河北省郊合县人,初中文化。1960年 4月在集贤农场四队(双鸭山农场四队)参加工作。1977年调六队。 1984年发挥了父亲翻砂技术的特长,带领全家三代人用六队的废马厩开办了翻砂厂,产品深受用户欢迎,年底收回了设备投入 2万余元,并主动退掉承包的60亩耕地,大胆地扩大再生产,增加了设备,招收了 7名工人。他注重产品质量,抓市场,销售价格低于市场15%~20%,双鸭山矿务局各矿均来此订货。1987年投资 1万元,办起钢球厂,创产值5万元,盈利2万元,上交利费税2 600元,工人平均月工资130元。他脱离土地办工厂受到总局党委书记刘成果的赞扬。1987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崔 太 昌
崔太昌,1953年 6月生于天津市和平区,初中文化,中共党员。1978年下乡至三师二十九团四连(双鸭山农场四队),历任工人、林业技术员、林场场长、林业公司经理。1985年任西瓮林场场长,他坚持改革,大胆实践,更新观念,树立商品经济观念,不断改革,使以采伐为主,变多种经营的商品生产,大搞木材深加工的综合利用,支持职工发展黑木耳等多种经营,带领林场职工走共同致富的道路,取得了显著成绩。3年植树和扶育5 743亩,成活率 85%以上,职工年均收入4 247.60元。他坚持跟班作业抓生产,林场从没出现过生产事故。他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正之风,敢于管理,不殉私情,密切联系群众,林场每年都能完成各项生产指标,多次被评为冬采先进单位。他1987年被评为总局森林保护劳动模范,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1989年被评为分局劳动模范。
董 志 信
董志信,1946年5月生于辽宁省本溪市,1966年参加工作,历任工人、副厂长、厂长。1984年底被选举为农场砖厂厂长,上任后他锐意改革,精简管理人员 20%,选用懂业务的人员当车间主任,实行承包经营、自负盈亏,调动了工人的积极性,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显著提高,至1988年年创产值458万元,上交得税72万元,年利润增长30%,产量增长11%,产值增长14%,人均收入1 302元,增长35%,4年增加效益129万元,4年扶持职工庭院经济获利润 10万余元。砖厂1988年被评为双鸭山市全面质量管理三级合格单位及企业质量管理三级合格单位,红砖曾被评为垦区优质产品,砖厂被总局评为示范单位。1989年他被评为管局劳动模范,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吴 长 明
吴长明,1931年1月出生,原籍黑龙江省桦川县。1958年 6月在黑龙江省集贤农场三队(现双鸭山农场三队)参加工作,历任农工、排长、家属队长、家庭农场场长。 1984年他第一人在三队办起了独户家庭农场。1986年由“两借变两自”,承包耕地 155亩,由于是精心管理,粮豆亩产230公斤,加上其他收入,纯盈利1.1万元,上交农场利费税4 511.50元。在经营好土地的同时,他饲养黄牛11头,在自家园子扣塑料大棚100平方米种菜,两项年收平均2 000余元。他坚持科学种田,积极应用购进新品种,搞玉米地膜覆盖新技术试验,取得亩产 305公斤好成绩。4年他上交粮豆143万公斤,上交利费税2.7万元,4年共盈利5.5万元,平均每年盈利1.3万元,每年人均收入3 438元。1987年他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1989年被评为管局劳动模范。
赵 春 惠
赵春惠,1952年11月出生于哈尔滨市。1968年下乡至集贤农场七队(双鸭山农场七队),任农工、生产队、副队长、队长、科长、公司书记等。1986年在农场七队担任队长时,坚持改革兴办家庭农场,重调查研究,真抓实干,把低产的低洼地改成水田,3年建水田228亩,提高经济效益5.5万元,积极推广新技术,平均为亩产增加64.8斤,增产16%,小麦连续2年超250公斤,大豆230公斤,3年超历史,在农场开展的丰收杯竞赛中获第一名,全面完成农场的考核目标,至1989年连续被评为农场先进集体,1989年被评为管理先进集体。他密切联系群众,不搞特殊化,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赞誉。1981~1989年间,多次被评为场级劳模,优秀共产党员,三次荣立三等功,1989年分别被评为管理局、总局劳动模范。
贾 崇 善
贾崇善,1950年6月生于山东省武城县,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66年4月在农场参加工作,历任工人、车间主任、副场长、厂长、粮食科科长。1990年任农场粮油加工厂厂长时,靠管理及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生产特二粉,打入周边市县市场,进行锅炉技术改造,余热回收,开发水稻育秧盘生产,创利润36万元,支持职工家庭自营经济,户均创利润1 425元,1990~1992年厂共盈利69.7万元,人均创利润 3万元。在1991年农场遭罕见洪涝时,保证了进厂的粮食质量管理,加工厂荣立分局抗灾抢险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获总局锅炉管理、技术革新三等奖,他本人被评管理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1992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宋 绍 戬
宋绍戬,1938年10月出生于山东省海阳县辛安乡。1958年7月转业至萝北农场,同年 10月调入集贤农场(现双鸭山农场)修造厂,当钳工,他不仅积极肯干,还善于技术革新,因工作成绩突出,1964年被评为合江农垦局劳动模范。多年的工作中他进行技术革新项目几十个,他设计并带领工人对耗能高、效益低的锅炉进行技术改装,仅大项改装6项,经过108次反复试验,终获成功,5年节水14.4万立米,节煤27%吨,节电39 630度。运行 5年无水垢,排烟浓度达国家二级标准,5年共节约费用 37万元,这项技术革新获总局技术进步三等奖。该厂多次被评为农场及分局安全先进集体。1992年他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殷 化 钦
殷化钦,1953年5月生,安徽省涡阳县人,中专学历,中共党员。1971年5月参加工作,历任炊事员、统计、科员、支部书记、队长。1986年任农场十二队队长,大胆探索改革途径,率先在生产队提出“两自理”,带头交纳风险抵押金,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得到了职工们的支持。共收缴风险抵压金12万元,有效地增加了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缓解了生产资金紧张的局面。他科学地调整产业结构,在抓好农业生产的同时,发展商业、加工业,生产队构成工商贸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全队年终人均收入3 500元以上,职工庭院经济收入户均1 000元以上,第三产业创利润9万元,98%的住户吃上自来水,银行存款人均 450元。十二队1990年被评为管理粮豆高产先进单位,他被评为管局先进工作者。1992年他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1995年被评为总局优秀共产党员。
丁 连 泉
丁连泉,1950年 8月生于山东省梁山县。1967年参加工作,历任工人、教师、副指导员、林场书记兼场长,经理。1988年任农场松岭林场书记兼场长。他为政清廉,为民办事,确立以副养林以副业富民的发展思路,至1993年建成了油炸杆厂,盈利20万元,补发了拖欠几年的工人工资,为林场积累了发展资金。1994~1998年间,建 250亩水面的养鱼场、地板块厂,开发草炭土600立方,建成林蛙养殖基地,扶持职工种植木耳及做木耳菌 (盈利30万多元),规划每个职工40亩开荒地,垦荒4 000亩,实现了以种养林的目标。1996~1998年林场盈利 58万元,总产值300万元,人均收入3 200元,林场被管局命名小康队,1998年评为总局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999年评为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被评为总局党风廉政先进个人,1999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丁 宝 富
丁宝富,1954年9月出生,原籍黑龙江省富锦县,初中文化。1972年在二十九团八连(双鸭山农场八队)参加工作,任机务工人、机务副队长。 1996年调任十四队机务副队长,他发扬十四队机务标准化管理的光荣传统,坚持“五净、四不漏、六封闭、一完好”的管理标准不放松,坚持标准化作业,1996年8月为了节约开支他主动带生产队配的2名小工起早贪黑将破损严重的机务大院围墙修好,自己不计报酬,为生产队节约开支2 600元。1997年他带领人员将200平方米不能使用的保养车间拆掉用旧料重新翻建,在他那种拼搏精神的感召下,许多机务人员自愿投入义务劳动,奋战半年建成,为生产队节约开支 5 000多元。他抓安全教育一丝不苟,一个机车不漏,车到哪跟到哪里逐车进行安全教育,使十四队安全工作走在农场前列,农具场干净机车放整齐。他1991年被评为农场先进生产者,1999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唐 文 和
唐文和,1951年 7月出生于哈尔滨。1968年下乡到二十九团十二连(现双鸭山农场十二队),1974年调五连机务排。他热爱机务工作,钻研技术,机车“三率”及标准化管理、作业水平,全场领先。1998年在分局标准化作业竞赛中获得第一名,被评为分局“农机管理标兵车组”。他的车组诚信为农户服务,质量好,不计较工作条件,深受农户信赖,实现了他所追求的与农户共同富裕的愿望。他的机车3年(1996~1998年)作业5.5万亩,收入26.5万元。他不讲究个人得失,曾多次帮别的车组解决困难。他对技术标准不断求新,新购置了5.4播种机5.3液压耙,对其进行原垄卡及 5.4播种机机防种子下窑的技术改装,均取得较好的效果,在他的促进下,五队农机水平不断提高,1997~1998年被分局评为农机标准化管理标兵生产队,1999年他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张 立 秋
张立秋,女,1961年 8月出生,原籍吉林扶余县,副高级职称,中共党员。1978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分配回双鸭山农场场直中学,历任班主任、学年组长、教务主任、副校长,她工作扎实勤恳,又有创新意识,在数学教学中屡创佳绩。1992年她所教班级的自学辅导实验获得成功,翌年,在全省竞赛中获“教学能手”称号。她的学生张金海在全国祖冲之数学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她所教班级的分数名列学年前茅。1995年在总局教学数学竞赛中她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荣获垦区全国初中数学竞赛优秀教师奖。1996年担任学年组长,多次帮有病的班主任、课任代课,她还注重学生的德育教育,至1998年三年她所教的无一违纪违法。她用启发式教学办法,使两班级成绩在统考中高于同年级10多分,1996年上学期全班分值91.5分,下半学期分值61.7分,高出15.6分,获管局教学二等奖。1998年期末两班平均 69.29,比对比学校双鸭山市十二中高5.84分。她被评为管局优秀教师。1999年被评为总局劳模,2001年被评为全省模范教师及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