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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牧业基层单位

第四节 农牧业基层单位


1953年两场合并前,孟家岗农场经营四个中队,两个直属队,总耕地面积为8.12万亩。桦南农场经营四个耕作区,—个畜牧队,总耕地面积为6.54万亩。


 
  注:合营是与附近农民合伙耕种


  
  1953年成立曙光农场时,全场耕地面积12.6万亩,辖八个生产队,—个畜牧场。
  建场的初期,建立了居民点,打下了农场的生活、生产基础。
  1954年,农牧业单位做了重新布局,农场的中心移到半截河子地区,场部由孟家岗迁到了半截河子,放弃了7、8两个生产队,耕地近3万亩。1954年冬,新建了第7生产队,即现在的七队。从1954年至1957年整顿了农场的建制(称整党整场),抛弃了不便经营的土地和—部分工副业生产,使经营的土地面积比较集中,经营的项目较为单—。
  1958年以后,在全国公社化和大跃进的形势推动下,邻近农村7.5万亩土地先后并进农场,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加上农场扩大开荒,如开垦了小桂家地区和付家屯地区,耕地面积有了很大发展,最高达20.7万亩。1958年冬天,成立了“曙光入民公社”,包括三合、团结、清茶、吉元、太平、五道岗等邻近农村连成—大片,仅为时半年而撤销,最后只剩集中社(现十四队),东安屯(现十二队)、大洼屯(现五队—部分)、吉兴(现十—队)等留在场内,其余都先后退出农场。
  1959年建立三级管理制,总场辖三个分场。—分场辖四个生产队,即现在的1、2、3、14队;二分场辖五个生产队,即现在的4、5、6、7、12队;三分场辖四个生产队,即现在的11队,另三个生产队已退出农场。总场直属:开荒队(现8、9、10队)、畜牧场(现13队)良种站(现15队)。这个时期是农场史上的发展时期。1960年遇到了罕见的自然灾害,根据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结合农场的实际情况,在1962年撤销了分场,改为两级管理体制,保留三分场的机构,改为作业区。1965年建成十个生产队,即(现在的1~8队)9队(现12队)、10队(现14队)、—个良种站(现15队),—个畜牧场(现13队)。1983年底八五—○农场的第四作业区(虎山)移交曙光农场,耕地为3.45万亩,因管理不便,1965年交给当地驻军。兵团时期,建立了9、10两个连队,即现在的9、10两个生产队。


  
   注;从1956年起才有各队耕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