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审干和肃反
第五节 审干和肃反
审干
审于是从1956年6月开始,1957年3月基本结束。成立了审干核心组和审于办公室,审干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5人。是在桦川县委领导下,具体指导是县审干办公室。桦川县委的孙书记在全场于部大会上作了审干工作的报告。农场党总支书记和场长亲自参加审干计划的制订,审干对象的确定,结论处理等关键性问题。
审干分为四个阶段,即审查排队阶段;外调阶段;结论阶段;善后处理阶段。按上级的指示“五先五后”即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先要害部门后一般部门先审查政治面貌不清、来历不明和重要关节上不清的干部后审其他干部。分三批进行:第一批经县审批的科级或相当科级的党员和非党干部;第二批是股级或相当股级的党内外干部;第三批是一般干部。
全场干部172名,列入审干范围的干部112名,占全场干部数的65.1%,其中科级干部22名,股级干部13名,一般干部77名。列入审干确定为审干重点的17名。经过9个月的审干工作,弄清了个人历史、社会关系,政治面貌以及遗留的问题等。如伪职员问题4名、伪警察4名、国民党问题2名、被捕问题1名、蒋匪军问题2名、其它问题2名。审干结论与本人见面,允许申辩,使审干对象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未作出结论的移交肃反运动解决处理。审干中曾发生过审查面过宽的偏差,把解放团成分的47名干部列入审查。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思想上的主观主义,认为解放团成份的干部出身复杂,趁审干之机,毕其功于一役来个一次清。对审干的方针、政策学习领会不够,后经汇报请示省、县委及时作了纠正,解放团身份的干部暂不列入审于中解决。
肃反
1957年农场开始肃反,正是夏锄时期,在“生产、肃反两不误”的原则下,党总支书记于士祥在全场有线广播大会上作了肃反动员。
肃反的方针、政策是:要做到有反必肃、有错必纠,既不冤枉一个好人,又不放过一个坏人。在桦川县委肃反五人小组领导下,农场党总支成立了肃反核心小组,由徐洪福、王守斌、周永贵、宋国臣、宋俊才、于士祥、钟永祥等七入组成,由王守斌任组长,徐福洪任办公室主任,设专职工作人员。
审干和肃反相结合,互相交换情况,统一外出调查,审干中有的够肃反对象的移交肃反,肃反中不够肃反对象的移入审干。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对证据确凿有人命血债的、抗拒交待的依法判处;对坦白交待的宽大处理。经过肃反,弄清了农场的干部、职工队伍状况。但也出现过宁左勿右的思想,如提出“树立起经济建设与阶级斗争_致性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