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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合资兴办桦光耐火材料厂

第五节 合资兴办桦光耐火材料厂


在大跃进大办工业的浪潮中,1958年6月开始兴办耐火材料厂,桦川县投资60.08万元,曙光农场投资11.92万元,合计投资72万元,取桦川县“桦”,曙光农场的“光”为名“桦光耐火材料厂”。干部由双方派进,场派去19名干部都是转业军官。工人是当地集中社一队、二队的社员并入来的,以及雇用外地盲目流入的临时工。
  半截河地区地下有粘白土,是生产耐火砖的原料。建厂后生产耐火砖支援大跃进中的“钢铁元帅”,生产旺盛,发展很快,但好景不长,至1961年末,产品滞销,停产耐火砖,转产民用大缸。转产民用大缸后,由桦川县负责经营管理,曙光农场不参与。1962年6月末,县委
  根据党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决定该厂彻底下马.下马时亏损36,73万元,债务(银行贷款)14.6万元以及固定资产等,经双方协议按投资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