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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业

第二节 商业


曙光农场场部(半载河)地区原有供销社,是1949年3月由桦南县半截河乡建立的。供销社由社员入股筹集资金,营业室是草屋,以炕为柜,除经营品种不多的日用品外,还负责收购粮食。其行政与业务隶属桦南县联社管辖。最早的营业员是钱巨山,后又兼采购员,由于交通不便去联社取货常用布袋背克服困难进行供给。
  原桦南农场消费合作社建立于1950年,当时为了去桦南镇方便,在桦南镇租了一所房子,作为办事处兼营商业,以后将商店迁往场部(现13队),成为桦南农场职工消费合作社,其行政隶属农场,业务隶属桦南县联社双重管理。
  原孟家岗农场(前身解放三团)于1950年初建立军人消费合作社。经营日常生活用品。收购子中队生产的粮豆,送往桦南县粮食局,换回口粮食油。经营项目发展较快,有照相馆,豆腐房,被服厂等。在佳木斯还开办酱菜厂。
  两场合并时,两场的消费合作社同时合并,称“曙光农场职工合作社”。1954年初与半截河乡供销合作社合并,改名为“桦南县半截河乡供销社”,归属县总社管辖。由于三社合一,营业人员30余人,营业额达70余万元。
  1958年冬商业归属曙光农场,1965年7月又归属县,1967年冬仍归农场,隶属关系几经变更。1968年前农场不设商业管理机构,这年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后,设商业股,兵团撤销后为商业科,1983年成立商业公司。
  商业随着生产和人口的发展而发展,已发展成为综合商店,经营商品达4千余种,下设4个分销店(除14队离场部近未设分销店外,队队设有分销店。1958年前是由场部商店派货郎担来往于各生产队),形成了商业网,为农场生产、为职工生活服务。
  在增加经营品种的同时,积极提高服务质量,从1975年5月起对历来开票一交款一售货的经营方式进行了改革,改为一手交款一手取货的抽卡售货,一直延续至今,赢得了时间,方便了顾客。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努力把商业系统建成文明窗口,货架柜台;陈列力求整洁、美观、醒目、明码标价,帮助顾客选购商品,当好顾客参谋,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信誉第一、顾客至上。1983年受到黑龙江省的嘉奖“热心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成绩优异”。
             历年商业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