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统战工作
第四节 统战工作
农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历来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不设专门机构。在党的关怀培养教育下,统战对象中有的成为干部,当选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场先进工作者,有的加入了党组织。
但在极左路线时期,破坏了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统战工作无人管,害怕“阶级混线”、“敌我不分”。统战对象政治上受岐视,精神上受到压抑,“文革”中有的人受到摧残迫害。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党的统战政策,场党委设专人在宣传部负责统战工作。近几年按照党的规定落实了有关政策,“反右”中错案落实政策的25人,落实政策的还有起义投诚人员、侨眷、台胞、台属、港澳眷属等。
据1987年统计:侨眷81人。港、澳眷属45人。台胞1人。台属14人。起义投诚5人。党外知识分子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