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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曙光乡

第二章 行政 政权

第一节 曙光乡


1958年4月曙光农场建立曙光乡,其时正逢“大跃进”形势,场社合一,政企合一。直到1963年7月才正式成立曙光乡人民委员会开始工作。按照生产单位和工作单位建了居民委员
  会;宣传贯彻执行婚姻法、计划生育和晚婚;进行优抚、救济工作;拥军优属;对市场物价的管理;以及政法、民兵、征兵工作等。
  1965年6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曙光乡人民代表会,总结两年来的工作。第二次代表会是在1966年3月5日召开,到会代表55人。
  “文革”时期,曙光乡工作停止,有名无实,乡政府的职能由有关部门行使。
  自成立曙光乡后,周永贵同志多年担任乡长。
  1986年场部成立街道办事处.主管居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