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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口控制

第三节 人口控制



                   第三节 人口控制
  农场主要是通过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980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人口要计划增长,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子女”的人口计划目标后,农场制定了《曙光农场计划生育实施细则》,农场按细则精神,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成效显著。1983年曙光农场被推荐出席了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1984年农垦总局授予曙光农场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称号。1985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曙光农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
  一、组织机构
  1986年以后,农场进一步健全了计划生育领导机构,调整了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计生委),各生产队均设有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并随着人员的调动及时调整机构组成人员,形成了组织网络。
  二、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工作是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的关健。1986年至1993年,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宣传内容是: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子女,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等。1994年主要宣传内容是:严格控制人口增长,认真完成人口增长目标。1999年为贯彻《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称新条例),通过电视讲座、张贴标语、散发传单、 发放手册、深入各家各户等途径进行宣传,从而达到了家喻户晓。截止2000年底,共举办电视讲座18期,散发各类传单 2万张,宣传手册1万册,入户宣传8 876户次。
  三、计划生育管理
  对新婚夫妇要依照《条例》办理结婚登记和生育证,并按照所批准的生育时间生育。截止2000年底,全场共办理生育证372个。对符合《条例》规定可生 2孩的夫妇,办理2孩生育证45个,为第一胎病残孩的夫妇办理病残儿生育证15个。
  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农场制定了《曙光农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根据细则精神,会同公安分局、劳动人事科、工商局、基建科、民政局等部门齐抓共管。截止2000年底,共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检查320人。1998年建立了生育保健卡,到2000年共建卡2 681人。
  四、技术服务工作
  农场定期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技术考核,参加有总局、分局业务部门举办的计划生育“四术”学习班。施术人员均持有“施术合格证”,至2000年农场持证上岗人员共有3人。
  1986年至2000年,农场坚持计划生育的宣传、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人口增长得到一定的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86年12.2‰降到2000年的1.4‰,计划生育率均达100%。综合节育率由1986年的81.65%,提高到2000年的95.56%。
              计划生育完成各项指标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