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二编 体制改革
第一章 农业体制改革
章下序
1983年 1月,场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了政策研究小组,由宣传部长刘欣任组长。其职能是宣传党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方针,研究并落实对企业放权的具体政策。同年 3月,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农场成立了政策研究室(简称政研室 ),设主任1人,工作人员2人。1985年,政研室与体制改革办公室合署办公(简称体改办),一套机构两块牌子,除负责政策研究外,重点协助农场制定体制改革和其它配套改革方案。1993年,体改办改为企管科,在深化改革的同时加强了企业管理。1996年,企管科再次改为政研室,定编1人。
1984年初,红兴隆农场管理局根据总局党委对垦区农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决定曙光农场为改革试点单位,农场农业改革就此起步。当年,在 8个生产队试办了15个家庭农场,实行了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承包经营者对生产经营成果承担全部责任。
1984年8月23日至9月 2日,全国农垦工作会议在红兴隆管理局召开,农场场长杨清福参加了会议。同年 9月23日,红兴隆农场管理局在曙光农场召开了“兴办家庭农场经验交流暨建设文明场、队现场会”。农场领导在会上介绍了本场试办家庭农场的经验教训。
农业改革走过了艰难曲折的历程。在实践中,职工群众对这场前所未有的历史变革,由认识不足到逐渐认识,进而拥护赞成这一变革。农场由缺乏管理经验,通过调整、理顺,形成了较完善的统管分营管理模式。1984~1985年,为初办家庭农场阶段。1987年开始出现反复,先后经过了1990年机务队长承包、单车承包、大户承包并存,1993年的生产队长承包。1996年,兴办家庭农场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基本形成了“两自理、四到户”的管理模式,确立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现了产品交够国家、农场的,剩余全是自己的。家庭成为经营、投入、利益、风险的主体。1997年,家庭农场“两自理”率达100%,共生产粮豆62 249吨,家庭农场劳均收入5 577元,分别是1987年家庭农场生产粮豆19 434吨的3.2倍,劳均收入399元的14倍。
到2000年,全场共兴办家庭农场1 099个,长期固定土地面积7 110公顷,占全场耕地总面积的 71%,并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落实了减员增效措施。以兴办家庭农场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并逐步巩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