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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四章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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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以后,农场根据农垦总局的总体部署,先后对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住房制度等进行了改革,并逐步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职工失业保障制度和工伤、生育保障制度等,使干部、职工、家属在生、老、病、残、失业等方面,由国家(农场)财政负担,改为个人、单位、社会共同负担。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