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耕作制度

第四节 耕作制度



                 第四节 耕作制度
  农场建场以来,土壤基本耕作经历了较长的连年同层次耕翻阶段,形成了坚实的犁底层,成为限制作物根系发育的障碍。为改变这种状况,农场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就全面推行了以轮作、轮施(肥)、轮耕三制配套的耕作体系改良白浆土,并取得了成功的经验,该研究课题获总局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垦区起到了示范作用。其中土地轮耕制度为:由连年耕翻改为以深松为核心的“一翻两耙”(少耕法)的耕作模式,即:小麦茬浅翻深松起垄种玉米,玉米茬松土耙茬种大豆,大豆茬浅松耙地种小麦。1988年,农场推广了“以深松为主、深浅交替的耕作技术”,1991年该技术获红管局科技进步一等奖。1992年以后由于大马力拖拉机和新机具的引进,土壤深松深度可达38~40厘米。新耕作制度的实施,破坏了土壤犁底层,活化了土壤,加深了耕层,改善了土壤理化性状,提高了土壤透气性,促进了作物根系发育。1993年农场采用了“玉米原垄卡种大豆技术”,即:上年有深松基础的玉米茬地,原垄越冬、早春撞冻茬、播前沿垄顺耢或轻耙,形成梯形垄、原垄卡种大豆,减少机械作业环节,争取农时,达到保墒、保苗、降耗增效的目的。1999年以后,农场实施了垄体、垄沟深松和斜松等措施,基本终止了平翻作业。
  1990年以后,农场水田耕作由传统的浅翻为主,改为浅翻、旋耕相结合,具体为:连续两年旋耕、第三年进行浅翻的耕作方式。
  “九五”期间,农场种植业结构实施了压麦、豆,增玉、稻、经,使轮作制度由麦、玉、豆改为经、玉、豆。轮施制度(养地措施),以每年 60%以上的耕种面积秸秆还田和积送优质有机肥(人畜禽粪尿) 4万余吨(主要施入经济作物),与化肥搭配施用起到养分均衡的效果。至此,农场耕作制度基本形成了以深松为核心,翻、松、耙、旋、卡相结合的耕作模式,改善了土壤固、液、气三相比,同时是协调土壤水、肥、气、热的主要途径。据试验资料,浅松耙茬种大豆,并采取垄沟深松等措施比春翻种大豆增产12%~22%;玉米原垄卡种大豆增产12%~18%,降低耗油33公斤/公顷,降低综合费用105元/公顷(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
  由于气候影响,作业质量不过关和土地承租者存在短期行为等综合因素影响,部分耕地新耕作制度的实施(包括轮作、轮施、轮耕)尚未到位,土地资源潜力未得到充分发挥,仍需进一步加强田间作业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