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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种子

第五节 种子



                   第五节 种  子
  一、管理体制
  1986年,农场种苗公司正式成立,主要负责种子管理(2001年纳入农业科),种子供应,新品种引进、试验、繁育。该公司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下设种子繁育基地——原种场,设在第十五生产队,有良种繁育田120公顷。1996年,十五队与种子公司合并。2001年,农场种子公司由红兴隆种业有限公司垂直领导,全称为“红兴隆种业有限公司曙光分公司”(简称种子公司),经理刘正山,技术人员3人,员工2人。
  二、种子引进与繁育
  农场四大作物的原种量 60%以上是从红管局种子公司(红兴隆种业)统一引进,在农场试繁成功后出售给承包户。大豆、玉米原种自繁量不足 40%。生产用良种由农场确定留种量及品种。小麦种子有农场统一储备。每年种子繁育基地可育小麦、大豆、玉米等种子300余吨。
  三、种子管理
  农场种子管理经过10余年的不断完善,至1997年根据农场制定的场发 [1997]9号文件颁发的《农作物种子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农场种子管理的实际情况,按以下办法实施:(一)农场农作物种子由种子公司统一经营。(二)为逐步实现作物种子专业化,由种子公司统一安排每类作物种子的繁育(列入征购粮指标)。种子加价8%后卖给繁育户,基本实现了全场农业生产统一供种。(三)小麦、大豆生产用种全部有小型加工线统一加工。(四)严格执行“三证”管理制度,实行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制度,对无证经营玉米杂交种子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
  种子公司与农业科为提高用种发芽率和避免混杂及疫情,具体规定以下措施:(一)对每个队繁育的种子在田间严格去杂,杜绝种子内混有检疫对象。(二)对各队繁育的种子,由专人负责,做到优先收获,优先扬场,优先晾晒,确保种子发芽率和生命力。(三)种子收获,以人力割晒为主,入库水分保持在 13.5%以下,入囤在夜间降温后进行。种子入库(囤)后,要及时挂牌,标明品种、水分、入库时间、数量等。水稻种子要求割在霜前,码在雪前,脱在冻前,做到单运、单脱、单贮,以防混种。
  四、四大作物主栽品种
  1986年至2000年,农场四大作物主栽品种如下:
  小麦主要用种:克旱10、克旱11、垦大4号、克旱9、垦红5、垦红 6、垦红7、垦红14、克丰6、克丰4等。
  大豆主要用种:合丰25、合丰28、合丰39、合丰30、合丰35、垦农 1号、垦农14、绥农14、东农42等,其中合丰25、垦农1号种子播种面积占80%(1999年后逐渐减少)。
  玉米主要用种:东农248、四早6、合玉15、合玉19、龙单13、龙单16、四早11、四早19、新垦1号、卡皮托尔等。
  水稻主要用种:1990年以后主要有合江19、合江20、合江22、合江23、东农416(东农86—13)。1997年开始用垦稻6号(垦89—370)、空育131(垦鉴90—31)、垦稻 8(垦93—341)、绥粳3号(绥92—188)、系选1号、龙粳8(龙选948)。
  截止2000年,各作物基本实现良种化,良种纯度达 98%以上,并做到合理搭配,除玉米种子外均2年更换一次新品种,坚持采用分级选种,建立健全了良种繁育体系。
               作物种子引进和自繁情况一览表
                  (1990~2000年)
  表3—2


  续表3—2



  续表3—2